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更明确提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时代的要求,为美学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为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学精神,进一步推动美学研究与教学,深入交流美学前沿成果,继2016年7月成功举办第一期“中国美学暑期高级研修班”,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美育研究中心决定于2017年7月联合举办第二期“中国美学暑期高级研修班”,延请美学、哲学和艺术界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开展研讨。
一、研修班时间
2017年7月10日—15日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研修班主要课目
1.《美在意象》的理论框架与理论探索
2.石涛、八大山人的艺术哲学
3.“气韵”与“节奏”
4.中国画的笔墨问题
5.审美现代性的反思
6.光的形而上学
7.中国电影的伦理叙事
8.美学与当下生活
9. 《红楼梦》的叙事美学与古典戏曲
……
三、研修班接受对象与名额
1.各高校、科研机构中具有一定学术经历、从事美学和艺术理论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及科研人员;不接受在读博、硕士研究生;
2.本期研修班限额接受25-30人。
四、研修班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期研修班继续采取学者推荐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6月15日;
3.报名参加研修人员须根据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报名截止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返回研修班专用邮箱:yannan56@163.com;
4.主办单位将根据报名及具体审核工作情况,于2017年6月25日—30日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正式报到通知书。
五、研修班费用
1.本期研修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研修人员学习期间的食宿费、资料费等,均由主办方承担;
2.参加研修人员的往返路费、市内交通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六、研修班结业安排
1.2017年7月15日举行结业典礼并颁发结业证书;
2.研修班结束后两个月内,每位参加研修人员须提交一篇论文,研修班将根据论文质量,择优结集成册并正式出版。
七、研修班联系方式、联系人
1.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燕南园56号,邮编:100871)
2.首都师范大学美育研究中心(首都师大学生活动中心506室,邮编:100048)
3.联系电话:010—62760318 孙士聪 王红竹 王一楠 霍达
4.研修班专用邮箱:yannan56@163.com
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首都师范大学美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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