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思想实验,一场道德诡辩。“只要你相信石头的温度会随着每滴冷水降低一点点,我们就还是大有可为。”
近日,电影《夜色撩人》上映,该片改编自须一瓜小说《淡绿色的月亮》,由第五代导演夏钢指导。电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妻家中半夜遭窃,男人表现得冷静理智,劝说妻子把财物交给持刀的窃贼,以求保命,并对窃贼冒犯妻子的行为亦隐忍不发。妻子对丈夫的软弱和无动于衷耿耿于怀,脆弱的感情和信任由此破裂,她苦苦逼问对她颇为照料的片警:如果作为警察的他遇此状况,是否会勇敢反抗、维护弱者?她希望找到一个解释。结局是,她没有找到答案,与丈夫离婚后远走,那位警察在一次如她所期待的见义勇为行动中,失去了性命。影片内容高度忠实于原著。
曾经以《大撒把》、《与往事干杯》等作品为观众所熟知的夏钢导演,凭此片遭遇了豆瓣评分4.4的滑铁卢。影评人黄文杰打出4分,他认为:“本片试图通过一桩抢劫案,对女性心理和两性关系做出带有伦理学意义的探讨,结果因为乏味肤浅的剧情、莫名其妙的韩国演员(编者注:指片中饰演丈夫的南宫珉)和可怕的后期配音,成为一部小题大做糟蹋演员矫情而又无聊的烂片。”影评人赛人也给出了相同的分数:“妄图从对男性的不信任,上升到对体制的担忧。只是这种不安全感还不够润物细无声,细节的匮乏,使影片的质感打了不少折扣。”
电影剧照
虽然这部电影存在着诸多槽点,但是,它所探讨的核心问题——信任、道德与见义勇为——却是自古以来哲学家们孜孜不倦探索追求的问题。道德是什么?我们是否有权利对他人的道德提出要求?从良善的内心出发做事和从理性判断出发做事有何本质区别,又孰优孰劣呢?不救助眼前落水的小孩,与不关心远方饥馑之中的儿童,两者是否有着同等的不道德呢?
在《如果没有今天,明天会不会有昨天》一书中,瑞士哲学家伊夫·博萨尔特(Yves Bossart)在我们眼前展开了一系列令人疯狂、深感纠结的思想实验,今天我们来做其中的两个道德实验。
特蕾莎修女与精神病患
请想象两个人物:一位心地善良,拥有杰出的道德性格,本性上就倾向道德正确的行为。她几乎从未思考过道德问题,但总是从本能做出正确的事。如果别人问她,为什么如此为他人奉献自己,她总是说:“我无法不这么做。”在她的行为里,反映的是她善良、充满同情心的本质,她乐于为他人牺牲奉献,总是热情地关怀穷人、病人、流离失所以及被歧视的人,为此她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让我们称呼这位女士为特蕾莎修女。
第二个人物是一名精神病患,病症是他对其他人欠缺同情心,如果有人在他面前受苦,他完全不会有感觉,他会在旁边看,没有想帮忙的冲动。然而随着时间过去,他也学会了如何处理同情心匮乏的问题,他对道德进行许多思索,理解最重要的各家理论,也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此外他还给自己设置了一套严格的纪律,虽然他的心是冷的,而且他的本性并不倾向行善,但是他让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循道德的思考,他每次都重新克服自私的倾向,总是做出正确的事。此时他已经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在全世界消除贫穷的工作,由于贡献卓著,他也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让我们称这位先生为富有纪律的精神病患。
无论是特蕾莎修女还是富有纪律的精神病患,所做的都是道德正确的行为,从表面看来,两人几乎没有差别。不过特蕾莎修女有道德且良善的性格,所行的善事都是由衷出发,而富有纪律的精神病患却是只凭道德思索行动,内心没有同情也没有助人的渴望,他欠缺善良的性格。不过特蕾莎修女也欠缺道德的思维:她没有行事的原则,也无法为自己的决定说明理由,她就是一直行善,就像本能一 样。
现在要请你回答的问题是:这两人当中谁是更好的典范?谁的人生更值得赞美?哪一个人更符合你所想象的道德理想?
这个思想游戏要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里勾勒出了德性伦理学(Ethik der Tugenden)。在进行道德判断时,效用论首重的是行为的结果,义务论检查行为本身有没有损害任何原则,德性论则关注行为者的本人及其性格。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最重要的并非我们的行为是否有好的结果,或者我们做的是不是好事,而是我们要成为美好的人——德性论的基本问题不是“我该做什么”,而是“我应该做哪一种人”。
当我们谴责或称赞他人时,着眼的常常都是他的个性与人格,比起判断他人的行为,我们更常判断他人的特性与本质。我们赞美一个人富有同情心、有勇气、宽容、诚实,以及乐于助人,批评另一个人自私自利、不顾虑旁人、吝啬、懦弱,以及不诚实。诚实的人有时也可以说谎,就像乐于助人的人有时也可以说“不”。我们评判这些人首先不是依据他的行为,而是看他们内在的优点与缺点,如果有些行为引起我们注意,是因为其中呈现了行为者的性格与人格。借由作为,我们表现出自己是怎样的人。
在富有纪律的精神病患的案例里,情况就不一样:他虽然依循道德思维而行为,但是背后并没有充满美德的人格特质,道德就他而言是理智的事,而无关情感;特蕾莎修女则完全不同:在她的德性行为中,显露的是她充满同情心的本性与善良的性格,她如果不帮助别人,自己就会寝食难安,助人对她来说,是幸福与充实的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像睡眠与饮食一样。然而,如果她的道德直觉突然让她判断错误,或者突然完全失灵,会发生什么事呢?她还能仰赖她的道德方向感吗?这时候,智性的理解会不会是很好的支柱,能帮助她修正错误?
亚里士多德认为,对真正成功的、既善美又幸福的人生而言,性格美德与理智美德两者都不可或缺,也就是说,美好的人除了正确的性格,也要有正确的思想。富有纪律的精神病患只做到一半,因为他只是执行其理智所要求的事,尽管这也值得赞赏,但是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这个人不会幸福——他无法发展他自己,他的本性只能停滞不前。不过特蕾莎修女同样不符合理想,因为她的善心仰赖着偶然性的眷顾,她善良的心性可能突然有一天就消失了,或者甚至变得与原来相反——她缺乏理智与良好理由的引导,情感随时可能犯错,也可能产生变化。换言之,如果特蕾莎修女从小在强盗集团里长大,她还会不会是这样的性情呢?
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智应该引导我们的性情——特别是万一性情朝错误的方向发展的时候,理智也应该在具体的事态中协助我们做出判断。光是有良好的动机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知道,在具体的状况中,那个善究竟是什么。我该多长时间去看一次我的父母?什么时候我应该允许我的小孩看电视?我应该对女友说我对她越来越没有感觉了吗?我该如何告诉一个人,这份工作不适合他?在这些例子上,我们需要非常纤细的道德神经,也就是亚里士多德说的判断力,并认为这需要经验的辅助,就像医生需要临床经验,才能在具体的情况里做出对的判断。同样地,在道德事件上,我们也需要经验与判断力,才能知道如何在具体的案例下实践道德的善。我们的性格与本性确立目标,理智则负责找出达成目标的途径与手段。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理想,这些目标是处在两个极端之间的中点,就像美德一样:勇敢位于胆怯与冲动冒进之间,慷慨大方位于浪费与吝啬之间,友善可亲则介于谄媚与动辄争辩之间。每一项美德都是各自向度上的黄金中点,拥有黄金比例。而且这些美德都是可以训练、熟练与调整的,美德是一种态度,人人都可以通过锻炼而取得。知足、勇气、大方,以及同情心这些美德,亚里士多德认为都可以后天习得。只要反复做出正确的行为,这些正确的态度与性情就会在心里生根:胆怯会消失,挥霍无度会减少,同情心会增长。亚里士多德认为应该要有讲求快乐的教育——毕竟我们不只应该实践道德之善,也应该要为此感到快乐。
池中小孩
请想象一下,你在上班的路上经过池塘,突然间你注意到,有个幼小的孩子在池里快淹死了,除了你以外没有别人可以救他。如果你很快采取行动,进到池塘里去,你可以救起这个孩子,然而你昨天刚买的昂贵的皮鞋跟裤子就都完了,都只能丢掉,此外你还会错过重要的会议。你应该救这个小孩吗?这不是个适当的问题,当然你应该救那个小孩!为什么?因为这是在你的能力之内,而且你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损失,跟一条人命比起来,损失衣服跟错过会议能算什么呢?
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进退两难:因为如果我们不是把钱花在那些我们并不真正需要的消费商品上,而是把这笔钱捐出去,那我们随时都可以拯救贫困儿童的性命。我们本来可以不必买那么昂贵的鞋子跟裤子,这笔钱本来是可以捐赠的。
那么,我们这些买得起奢侈品的人,是不是就像让小孩在眼前溺死而见死不救的人一样?我们有义务去帮助贫困的人,就像我们有义务把小孩从池塘中救出来一样吗?
这个知名的例子出自澳洲哲学家辛格之手。辛格是非常活跃的思想家,致力于维护动物福祉及消灭贫穷,贫穷一直属于人类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直到今天也仍然如此。其实我们全都早就知道那些数据:1%的人拥有将近一半的世界财富,超过40%的人活在贫穷之中,换句话说,约27亿人每日收入低于两美元,其中超过10亿人的每日生活费甚至不到一美元,这些人严重缺乏饮用水、粮食与医药,每天有25000名儿童因贫困而死亡,每天!这些儿童其实是可以不必死的,辛格相信我们可以消灭这些贫穷,而且他还相信,我们对此负有道德义 务。
让我们更仔细一点看他的论证。这个池塘的例子便是辛格论证的起点,在这里,我们每个人都会同意,我们有道德义务去拯救那个小孩的生命,即便会因此毁掉昂贵的衣服。但是只有很少数人会认为,我们因此再也不可以买昂贵的衣服,而是必须把钱捐助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所以,池塘边的情况跟我们的日常生活到底哪里不一样?首先,距离不同:池塘里的小孩在我们眼前溺死,但是非洲与亚洲的小孩,却死在离德国很远的地方。俗话说,“眼不见为净”,我们缺乏足够的情绪来促成行动,因为不是近在眼前,我们就没有动机。可是,距离远近在道德考虑上重要吗?距离遥远就可以充当不作为的正当理由吗?大概不行吧。因为如果我们能光靠按个按钮,或者能把手臂直接伸到非洲去拯救小孩的性命,那我们无论如何都应该这么做。
也许关键在于欠缺直接的关系?既然我们住在欧洲,我们不可能直接到非洲当地去进行救援,而是必须以财物支持其他人去救援。不过池塘的例子也可以改一下:假设我们不会游泳,唯一救那小孩的办法,就是给救生机器人投一块铜板,然后机器人就会游过去把小孩救起来。当然,那样的话每个人都会投币的。也许你会说,问题没那么简单,许多慈善机构都会滥用捐款,天知道那些援助会不会送到非洲。但是我们也可以说,假如那台救生机器人只有50%的成功率,每两个案例里它只能救起一个小孩,你会因此就不投那个铜板吗?大概不至于吧。
还有一些地方是池中小孩与因贫穷而死的小孩的不同之处。在池塘边,你是唯一能拯救小孩的人,可是世界上另外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可以捐钱。不过,这足够当成不捐钱的理由吗?假设除了你以外,池塘边还有另外三个人,但是没有人出手,这就能减少你拯救小孩的道德义务吗?能完全免除吗?
也许关键并不在于救助者的多寡,而是在于等待救援的人数?假如池塘中有三个孩童将要溺毙,而你只能救出其中一人?这个情况比较符合今天真实的状况:每天有25 000名儿童死于贫困。不过这能解除你救助的义务吗?完全不救人,会比任意救一个,但是让另外两个死去更好吗?
让我们把例子再做点变化:假设有个小孩在游泳池里正要淹死,而且他是被另外一个孩子推下去的,游泳池边有池中小孩的母亲、推人的小孩,以及“飞鱼”菲尔普斯,世界上最强的游泳选手。谁最该跳下去救人?这个例子表明的是,在救助者跟急需拯救的小孩之间,可以有哪些不同的关系:推人下水的小孩是祸首,菲尔普斯是救援能力最强的人,母亲是池中小孩社会关系上最亲近的人。谁救助的义务是最大的呢?我认为是菲尔普斯,即便这个问题不是他造成的也一样。为什么?只是因为救个人对他而言太轻松了。当然,在事情过去之后,那个把人推下水的孩子应该要接受一顿教训,好让这样的事以后不再发生。因为一般说来,最直接负有义务的人是肇事者。
每颗螺丝钉都大有可为
伦理学上有所谓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消极义务要求我们不得给别人造成伤害,而积极义务则要求我们提供援助。在我们的观感里,伤害别人比不帮助别人更坏,所以不伤害他人的消极义务,比要帮助别人的积极义务更为重大。因此一般说来,谁要是造成伤害,谁就应该负责补偿,但是因为那个推人的孩子不会游泳,所以菲尔普斯必须下水救人。
当我们把游泳池的例子转换到世界的贫穷问题上,谁是推人的小孩,谁是池中小孩的母亲,谁是菲尔普斯,这些问题一点都不容易回答。问题的脉络太过复杂,实证的数据不够清晰也充满争议。尽管如此,这三组区分或许可以让我们看清楚责任范围的问题:肇事者可以是进行剥削的跨国企业、腐败的独裁者,或那些维护不公平贸易关系的机构;救援能力最强的或许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银行或者红十字会;关系最亲近的则是贫困儿童的家庭、村落社群或者当地国家。
辛格强调我们有救援的义务,他标举的口号是“有能力的,就该救人”。相对地,在耶鲁大学任教的德国哲学家博格(Thomas Pogge,1953年—)要求的是,我们有义务不要造成伤害,以及,有义务将造成的伤害加以弥补。博格相信,我们全都参与制造了全球的贫穷问题,所以我们负有弥补损害的义务。根据博格的理念,我们根本不应该跟腐败与极权的政府进行交易,因为这些政府剥削他们的人民,从向西方国家出口原物料赚取利润,再用进口的武器维持政权,博格认为这形同窝赃。此外,豪奢的掌权者还可以把个人的负债变成国家债务,也可以以国家之名不断举债花用。这种游戏规则是不公平的,我们却参与这种游戏,我们提供武器,提供贷款,并向他们购买原物 料。
对此英国哲学家米勒(David Miller,1942年—)提出反驳:他认为要负主要责任的不是全球秩序,而是个别国家与他们的专制暴君,因为并非所有国家都受到现行秩序的损害,有些国家在克服贫困问题上能够摆出很出色的成果;在一条路况很差的路上,如果发生个别的意外,负首要责任的还是汽车司机,而不是建设局。
在今天这个由全球网络联结起来世界里,各种关系脉络变得几乎再也看不清楚。在每个购物决定中,我们都对这些关系造成极小的影响——我们支持了一些人,忽略了另一些人。此外,作为生活在民主政体里的人,我们可以参与决定明天的全球游戏规则该是什么模样,可惜我们能转的那颗螺丝钉却是极其微小,就像一小滴冷水落在滚烫的石头上。然而,像辛格或博格这样的哲学家说明了一点:只要你相信石头的温度会随着每滴冷水降低一点点,我们就还是大有可为。
《如果没有今天,明天会不会有昨天》
[瑞士]伊夫·博萨尔特(Yves Bossart)著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读行者 2017年1月
(文/伊夫·博萨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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