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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评论《小时代》看中国影评的现状

2016-05-06 阅读: 来源:《电影艺术》 作者:周黎明 收藏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回顾作者评价电影《小时代》所引发的风波,深入诠释了作者观点,并从更宏观的角度审视当今中国影评的现状与陷阱,指出影评的某些误区,旗帜鲜明地反对影评的政治化和粉丝化,强调影评的独立性。

  关 键 词:电影;影评人;评论;票房;郭敬明;

  作者简介:周黎明,内地著名影评人,《看电影》杂志专栏作家、《中国日报》高级专栏作家、中央电视台英文频道时事评论员

  2013年6月27日,我在《新京报》发表了评论电影《小时代》的文章。我预感会有轩然大波,但没有想到,这场风波居然引发了高至官方媒体、远至海外媒体的关注,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到《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均刊登了详细报道或长篇评论。诚然,我不是唯一一个对该片持负面观点的影评人,但成了反《小时代》的领头羊或替罪羊。在国内媒体的报道中,我和史航及高群书导演被包装成一个三人组,或许是我经常在海外发表有关中国电影的英文言论的缘故,海外报道引用我的比较多。

  事过半年,回头审视这件事,有一些粗浅的体会。第一,平面媒体的影响力已一落千丈,远不如网络平台。我的完整影评发表在以文化报道著称的《新京报》,但若不是我微博转载其中的句子,这场风波根本不会出现。在尚未引起郭敬明及其粉丝注意时,我的微博影评已把自己在平面媒体发表的影评远远甩在后面,无论是传播速度还是影响力均如此,而这种情况似乎对商业片更为显著。一般来说,影评对小众艺术片的票房作用更大,但在微博上,情况刚好相反,许多“零差评”的艺术片(如最近的《美姐》)均无法受惠于微博的赞美,而商业片则可以借微博滚为雪球。

  郭敬明在此前宣传时,已有电视记者询问他的回应,但只有当他用微博对我做出澄清或称反驳后,事情才真正朝着“事件”的方向飞速发展。由此可见,即便是非常直观的电视媒体,依然无法像微博那样点燃评论者与被评者之间的言论之战。

  《小时代》风波的另一个转折点是官方媒体的介入。从理论上讲,任何一部影片公开放映,观影者均可以自由评论,说好说坏是发言者的自由。但是,中国有“大批判”的传统,当该作品被某些官方人士或机构认定是好是坏后,便形成某种不容置疑的盖棺定论。这种传统到“文革”时登峰造极,但可悲的是,至今并未彻底消失。我的影评发表后,一直期望能看到令人信服的反面意见。《小时代》受众极广,尽管其中大多数是追星的中学女生,但总有具备文艺评论素质的业界同行发表跟我相反的观点吧。我等来的是新华网两篇赞美文章以及《环球时报》老总对郭敬明创业成就的褒奖,严格说都算不上是文本评析;而央视网对我和史航的点名批判更是采用了“闭嘴”的字眼(在央视的斡旋下,一个月后我的名字从该网页删除)。那几天,我明显感到一种异样,仿佛我批评《小时代》已经动了太岁头上的土。就在那时,外媒开始大批采访我,似乎他们也预感到我将面临“失声”的威胁。

  比《小时代》故事更具戏剧性的一幕接着发生了:《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评论文章,观点跟我的接近,但结论我并不认同。该文末尾对是否应该允许《小时代》续集的存在提出质问,言下之意就是应该枪毙。我强烈反对该文的结论。一部影片你可以不喜欢甚至厌恶,但不可以要求剥夺它的公映权力。当然,我并不认为该文代表该报的观点,或者说,它可以代表该报编辑的观点,但只要不是被授意,作者也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尽管那种观点带有“文革”遗风)。专业媒体也好,官方媒体也罢,作为一种声音它们有着自己不可取代的价值,关键是,任何声音都不应该被无限放大,不应该成为压倒一切、绝对正确的代言人。《人民日报》近期评论某些影视作品的文章,本身很有理论深度,但公众一般不会去细读,而是将结论简单化加以传播,由此,支持者奉为尚方宝剑,反对者则嗤之以鼻。这大约是网络时代文艺评论的悲剧:大家都期待口号式的大鸣大放,而很少愿意潜下心来仔细阅读评论者的论证过程。

  某些外媒采取的报道角度是强调代沟,比如《经济学人》特意提及了我和郭敬明的年龄,但没有提及郭敬明和他读者群之间的年龄差距,仿佛我代表了艰苦奋斗的老一辈,而他代表了经济繁荣后学会享受的新一代。毫无疑问,郭敬明准确捕捉到某些年轻人的心理需求,这是他商业成功的主要秘诀,但这种需求其实是相当表层的。我在采访韩寒时曾问过:“你的小说里有不少品牌,那跟郭敬明又有何不同?”他回答说:“我提到的名牌我的读者是买得起的,但他的读者买不起他说的那些品牌。”我在美国商学院学的就是品牌的行销,更重要的是,我向来不反感描写年轻人现实或梦想的作品。无论中国还是美国,电影观众的平均年龄都很小,将镜头对准年轻人的作品通常要比描写老年人的(如《飞跃老人院》、《爱》)更受欢迎。我批《小时代》,不是因为它描写了年轻人,也不是因为它描写了大都市里的年轻人,甚至也不是因为它描写了大都市里非常富有的年轻人,我反对的是影片做此描写时所流露的潜台词和价值观。这大概是外媒记者难以区分的,他们通常看谁占了上风下风,像好莱坞影片一样,把同情心不由分说给予他们眼中的弱者。他们关注此事时,碰巧是千军万马讨伐一个影评人的时候,但个中缘由对于他们还是太复杂了。

  误解不仅存在于不同文化的群体中,即便都是内地影评人,依然有大量错位的认知。比如一些人认为我反《小时代》乃是反类型片、商业片的体现。这便是大错特错。我不仅不反对类型片,而且向来为类型片摇旗呐喊,甚至在类型片如过街老鼠的年代,我仍认为,一个电影人可以抛弃类型片,但一个电影业绝对不可以,否则便是将自己的市场拱手让人。《小时代》的商业价值是不需要任何评论的,因为那是客观事实,它为中国国产片票房份额所做的贡献有数据来说话,况且,票房成绩或缺失也不应该是影评人关心的范畴。从投资回报的角度,《小时代》系列恐怕仅次于《泰囧》,绝对是以小博大的巨大成功。但是,“成功”和“优秀”不是同一个概念,正如2008年5月4日《纽约时报》称郭敬明为“今日中国最成功的作家”,并非指他的文学成就,而是指他的商业业绩。类型片当然要看商业成绩,但除了“产品”特性,它还有“作品”性质是可以甚至必须区别对待的。评论《小时代》,不可以用艺术片的标准来衡量,事实上也没有人这样做,没人说它离《霸王别姬》有多大的差距,但可以拿它跟《泰囧》相比,因为这两部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影片。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影评界的外围流传着张冠李戴的现象:一部艺术片上映,便会有人用票房失利加以鄙夷;而一部商业片出来,则用艺术水准来套用。这固然可笑,但对于超级成功的商业片,关注其不足的地方,即便属于小众观点,也是有价值的,如《泰坦尼克号》空前盛况之际,《洛杉矶时报》影评人便发表负面评论,引发卡梅隆激烈反响,之后,业界逐渐形成共识,这部荣获多项奥斯卡大奖的巨制在编剧上是相对薄弱的。

  《小时代》属于类型片,但它的成功对于中国的类型片道路并没有太大的启示作用。从2012到2013年的卖座国产片中,类型片(尤其是表现都市爱情的轻喜剧)占了大多数,但细究起来,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靠故事取胜,另一类是靠品牌取胜。《泰囧》和《北京遇上西雅图》属于前者,虽然有徐峥、王宝强、黄渤、汤唯、吴秀波等明星分别加盟,但这两部作品主要是靠戏剧章法以及接地气的细节而走红的,从向上的票房曲线可以证明,它们有强大的口碑效应。《西游·降魔篇》和《小时代》则相反,有周星驰和郭敬明这两个名字,只要遵循类型规矩,就会有一个跟他们粉丝量匹配的观众基数。而《小时代》又被冠之以“粉丝电影”的称号,可见品牌效应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在影院里可以强烈感知。这跟影片质量已经完全没有关联。假设我们把郭敬明的名字换成其他人,即便是同一部影片,我相信票房会大打折扣。有人可能会说:“韩寒也是80后偶像,为什么《一座城池》(改编自韩寒小说)票房如此惨淡?”韩寒作品从不是以故事见长的,换言之,他没有提供类型片的基础或框架,这对于小说不成问题,但到了银幕上至多就是小众艺术片。很多人指责得奖较多口碑不错的《万箭穿心》票房也不尽如人意,但这类影片显然不是按着商业院线的大银幕影片的工业要求和流程制作的,自然不能对这类影片有票房奢求。

  还有一种在我看来比较外行的观点,把影片是否美跟镜头里的人和物是否美混淆起来。《小时代》表现上海的时尚人士,演员多为俊男美女,全身披挂的都是名牌,出入场所无不美轮美奂。从这个意义讲,这部影片很“好看”,但这不是美学意义上的“美”。这恐怕是任何经过最基本文艺理论训练的人都深知的,否则,贾樟柯导演的作品必定被归入中国最“难看”的影片了,因为他反映的小城风貌多半属于脏乱差之列。文艺的奇妙之处,在于能把现实的丑变为文艺的美,罗中立油画中的“父亲”跟《小时代》里任何人物比都更老、更丑、更土,但他给人的震撼,是片中所有帅哥美女加起来都无法媲美的。在我看来,文艺的点睛作用也能反过来,将原本美好的事物做得无比庸俗。无需举例,否则“土豪”一词就不会从中国走向世界了。

  有人说:郭敬明是第一次当导演,有瑕疵在所难免,影评人应该以鼓励为主。其实,这问题可以分解开来:若论镜头语言,《小时代》是合格的,没有什么生硬之处,有的地方甚至还炫了一把。我认为有缺陷的是叙事技巧。显然,郭敬明无法将小说情节合理分布到影片中,很多相爱和不爱的戏份均缺少铺垫,让非粉丝的观众觉得突兀。对于粉丝而言,这不算缺陷,因为她们对人物和情节了如指掌,所以蜻蜓点水式的描写非但不跳,反而节省篇幅。但是,电影是一个独立的作品,如果看电影版之前必须看过原著,那么,影片就成了小说的附属品。同理,拿第一集之后的剧情说事也是讲不通的,难道我在撰写《哈利·波特》影评之前必须把八部影片看齐了才有资格?每一部单独推出,这就意味着每一部必须有各自的起承转合,可以当作独立的作品,而不是把第一部仅作为后面几部的铺垫。

  当然,真正让我反感的不是这些技术层面的瑕疵,而是影片传递的潜在信息。有人为影片的炫富而咋舌,但炫富不是症结,关键在于落脚点落在拜金。炫富的影片多如牛毛,美国大萧条时期,银幕上充斥着吃不完的山珍海味和穿不完的霓裳羽衣,《穿普拉达的女魔头》中,斯特里普那组炫耀时装的蒙太奇也让人目瞪口呆。电影的功能之一是造梦,炫富实际上就是造梦的一部分。但所有这些影片,炫完之后一定会告诉你,人生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身外之物,而是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你可以说那是大俗套,但类型片是不可以违背这些俗套的,因为它们另一个名字叫做“普世价值”。影片结尾处,斯特里普面容枯槁地坐在房间里,镜头推进,我们发现原来她一点也不光鲜亮丽。这场戏,便把前面的炫富全给颠覆了。有一位西方文化人在看完《小时代》后跟我讨论,说该片如此堆砌财富和美貌,一定是为了讽刺,因为西方人都知道,过度用力展示一样东西,效果会适得其反。我说,这部影片若有些微的讽刺性,那我会拍案叫绝的。

  支持《小时代》者跟我辩论道,该片赞美的是友情,一上来就高唱《友谊地久天长》,并没有唱金钱万能。我的回答是:听话听声,锣鼓听音,赞美友情的话语背后,影片是如何反映友情的。如果青少年为片中友情感动,那很好,但我感受到的潜台词可全是财富美貌决定一切。我们判断一个官员是否是贪官,得看他做了什么,而不是在台上冠冕堂皇说了什么。电影剧情和电影主题之间也会有这种分裂,影评人的职能之一便是挖掘作品的真实意图,而不是对作品表象照单全收。

  扪心自问,我没有对《小时代》上纲上线,而且就事论事,仅评作品不评论人。我的确认为该片有本质上的问题,但我从不认为电影或者其他文艺作品有祸国殃民的危害。中国当下盛行拜金主义,《小时代》准确反映并推动了这种潮流,但我们不能以此剥夺它生存的权利。只不过,类型片有自己的规矩,若要夹带太多私货,不如走文艺片的路子。从《小时代》里,我能隐约看到郭敬明非常隐私的一面,如果真像他在微博中反驳我的“你看见什么就是什么”,我无需借用弗洛伊德,恐怕就得有人花容失色了。

  文艺创作和文艺评论应该是平等的。创作者若是一个超级明星,评论者不应该预设立场,或表现出阿谀权贵的卑躬屈膝,或不问青红皂白进行打压以彰显自己的高明。一切都应该从文本出发,通过对影片的感受和分析,得出符合自己理念和经验的判断。而且,越是超级卖座的作品,越不必追求统一的认知。影评人不需要跟粉丝保持同步,因为影评不是粉丝尖叫的回音壁;相反,影评人应该站在第三方视角,客观冷静对待影片的走红,把卖座的社会学因素和作品的美学价值加以区分。姜文曾说:“写文字的人不应该跟着票房走,但是我很惊讶地发现,我们这边写文章的人就是跟着票房走的。太奇怪了!那他们有什么必要写文章呢?直接当制片公司的报票员不就得了?导演、演员、编剧,尤其是影评人,都站在资本家那边说话,这就不对了。你要这样你自个儿当资本家去好了。”我发现,中国影评人有两种趋向:一是两眼紧盯票房,二是不屑评价类型片。一部类型片属于40分、60分还是80分档次,在他们看来没啥区别,反正都会被排除在电影节和电影奖的门外。这种精英姿态貌似承续了欧洲影评界的风格,但正是欧洲影评人发掘了好莱坞某些类型片的价值。高票房是否代表艺术水准,需要业界和影评界的反馈,这活儿不能推托给粉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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