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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理路

2019-03-26 阅读: 来源:《民族艺术研究》 作者:赵书峰 收藏

  自改革开放以来,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一样,中国音乐学领域在西方新思想、新观念、新思潮的影响下,开始将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推介到国内学界,这在某种程度上拓展和丰富了中国音乐学的理论研究视野。自1980年在南京艺术学院召开的首届“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简称“南京会议”)以来,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经历了学术的“认知期”“实践期”“发展期”“繁荣期”四个发展阶段。这个过程既是中国音乐学界对西方民族音乐学学科的逐步认知阶段,又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与民族音乐学两种学科观念的冲突、博弈与论争时期,也是探索与构建中国民族音乐学“中国实践”(“中国经验”)的过程。综观中国民族音乐学近40年的发展历程,从学科教学、学科研究、人才培养、对外学术交流以及为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等方面均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 回顾

  (一)认知期

  “认知期”是指1980年至1990年左右,这一时期主要是对民族音乐学学科研究属性的系统介绍。学者们翻译了欧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文献,介绍了学科的研究特点、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等等。期间,学界出现了高厚永、沈洽、杜亚雄、乔建中、魏廷格、卢光等为代表的民族音乐学家对学科称谓、学科概念、研究属性以及学科研究阶段进行的论争,多种学术观点的出现和对外国文献的推介等加深了国内学界对于学科研究内容的认知程度。

  (二)实践期

  如果说“南京会议”的后10年,学者们针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概念、学科研究阶段、学科史还在纠缠不清的话,进入1990年之后,中国的民间音乐研究工作者在逐渐认知民族音乐学理论的基础上,开始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题,吸收、借鉴民族音乐学的研究理念和思维从事音乐的实践研究工作。因此,这个时期被认为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实践”期(1990年左右至2000年左右)。这一时期,出现了以“贵州兵团” 为代表的民族音乐学家群; “音乐地理学”研究成为学术热点;中国少数民族多声部音乐研究取得重要突破;民族音乐学方法论等研究专著的出版;诞生了一部富有开拓性的以族群为单位的音乐志书——《白族音乐志》。

  (三)发展期

  “发展期”主要是指新世纪以来(2000年)至2010年左右,在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的影响下,学科从方法论、宏观与微观研究方面进入了一个重要发展的关键阶段。进入新世纪以来,从欧美、香港等留学归来的民族音乐学硕博人才具有的思维多元、研究理念多样、前沿开放的研究意识给中国民族音乐学的深入研究营造了非常良好的学术氛围。同时文化人类学的两部经典文献《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1998)、《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2006)给这一时期的中国民族音乐学方法论研究带来重要启迪。这一时期,民族音乐学“香港军团”的异军突起,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中一股新生的学术力量。上海音乐学院两个重要的民族音乐学学术机构(“音乐人类学 E-研究院”“中国仪式音乐研究中心”)的成立,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了中国的民族音乐学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成果丰硕,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学研究取得重要突破,系统展开了对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问题的探讨。

  (四)繁荣期

  “繁荣期”主要是指2010年左右至当下,民族音乐学的跨学科研究趋势逐步走向深入,学术成果大量涌现,中国民族音乐学在方法论与个案实践方面更具开放性、多元性,一些新思维、新理念、新方法不断涌现,标志着学科研究全部走向繁荣时期。首先,民族音乐学学科从方法论到具体的宏观与微观研究获得了很多学术成果,在世界民族音乐学的发展格局中有了重要的一席地位。其次,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人才辈出。然而,我们也看到,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由于跨学科研究理念诉求的逐步深入,导致学科发展中出现一些学术问题,具体如下:

  1.民族音乐学学科问题的反思:由于受文化人类学学科理念的影响,民族音乐学研究逐渐偏离了音乐本体的结构分析特点,逐渐发展成为“去音乐化”研究的学科发展态势。对此,众多学者撰文对此问题进行批评。

  2.对于民族音乐学学科问题与方法论思维的批判与反思。这一时期,学科的跨学科对话已经成为常态;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音乐与文化认同、区域音乐文化研究、历史民族音乐学研究、音乐口述史研究、城市民族音乐学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焦点;民俗学研究中的“表演民族志”理论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后现代主义研究逐渐受到学者的青睐。

 

  二、 展望

  面向未来,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需要继续拓展学科研究思维、研究视角、研究理念,继续深化跨学科互动研究:第一,要继续加强历史与田野互动性质的“历史民族音乐学研究”;第二,运用“文化反本质主义”思维,重点开展民俗节庆音乐的身份重建与文化象征变迁问题的思考;第三,继续加强应用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传统音乐文化的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参照的理论依据;第四,自我民族志理论与书写范式应纳入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关注的焦点;第五,加强民族音乐学“本土化”相关理论建构研究,为构建中国音乐话语理论体系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

  总之,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学界的发展历程中,要继续坚守学科研究本位、不断深入跨学科互动交叉研究,继续虚心接受学界的批评与质疑,深入完善学科发展盲区,为构建中国音乐话语理论体系做出自己的专业贡献。同时,学科的发展也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即民族音乐学研究者不但要继续进行理论与个案的深入研究,而且要将上述学术成果运用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中,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创新与发展,构建和谐生活社区,推动地方民俗旅游经济的繁荣以及为国家制定相关民族政策,提供可操作的理论依据。

  原题《改革开放40年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民族艺术研究》2019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胡子轩/摘。

 

  (作者:赵书峰,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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