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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文艺评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招生简章

2016-04-29 阅读: 来源: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作者: 收藏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全国优秀文艺评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

  支持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

  主办单位:   北京大学

  承办单位: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基地

  一、项目介绍

  随着社会的转型与发展,文艺评论出现了多元化的局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如何在多元价值观环境下在文艺评论领域重塑中华美学精神,推进中国的文艺创作走向现代,融入世界,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重要课题。这一形势和任务,对于文艺批评人才的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深刻理解新的文化发展理念,树立科学的文艺发展观,准确把握时代主旋律的内涵,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成为新形势下对于文艺评论人才的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围绕文艺与时代、文艺与人民、文艺与生活、文艺与价值观以及继承与创新、吸收与借鉴等根本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这是指导我们开展文艺评论工作的重要指南。

  全国优秀文艺评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北京大学主办,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承担。举办这一人才培养项目旨在通过研修、考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中华美学精神和中华审美风范,有力推进文艺评论基础理论研究,培养文艺评论界的领军人才,并为中青年文艺评论工作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提高思想政治修养和文艺理论素养的平台,同时团结和凝聚中青年文艺理论评论工作者,加强中青年文艺评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文艺评论工作的繁荣发展。

  二、教学课程

  1、教学内容

  > 当代文化艺术发展形势

  >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专题

  > 文艺美学理论研究专题

  > 中华美学精神研究专题

  > 艺术批评研究专题

  > 文化研究与大众文化专题

  > 文化产业与科技专题

  > 文艺批评经典作品分析

  > 文艺创作与艺术生产研究专题

  > 文艺评论的写作能力提升

  > 文艺批评实践

  2、师资力量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评论专家;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电影博物院、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电影家协会等研究机构科研专家;评论杂志等主编、负责人;

  3、考察地点

  中国美术馆、国家大剧院、中央电视台、中国电影集团、中国电影博物馆、中国电影资料馆、现代文学馆、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人民艺术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北方昆曲剧院、鲁迅博物馆、梅兰芳纪念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今日美术馆及中国文联所属各地文艺评论基地等。

  三、项目安排

  1、报名申请: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30日

  2、资格审查、公布:2016年6月初

  3、报到注册:2016年6月底

  4、集中研修:2016年7月1日-7月30日(研修+考察)

  2016年10月1日-10月30日(研修+考察)

  5、结业论文:2016年8月,提交论文,7-9月集中集结发表

  6、结业典礼:2016年10月底

  *时间为初步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报名流程

  1、招生对象

  各大高校教师,科研机构研究人员,文化艺术媒体从业者,艺术院团创作人员,各类青年艺术家,艺术评论领域青年学者,媒体评论人等。

  2、报名流程

  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发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录取。

  (1)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个人自我陈述( 点击下载);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⑤相关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著复印件(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申报书等)等材料;⑥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

  (2)所有材料于2016年5月30日前快递(EMS或顺丰)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五号理科五号楼532室,邮编100871。

  (3)相关审核工作将在2016年6月完成并公布录取结果,相关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4)录取人员于2016年6月底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报到。

  五、招生人数及费用安排

  本研修班招生人数:30人。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学员有关本培训的所有费用,包含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餐费、住宿费、考察费和实践费等学习费用均由国家艺术基金《文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承担。

  注:学员报到、离校的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六、学习要求

  学习期满,每位学员需提交一篇论文,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将集结成册,优秀文章将推荐至《艺术评论》、《当代电影》等刊物发表。

  七、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五号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7501

  传真:010-62759675

  邮箱:gaochy@pku.edu.cn

  联系人:高老师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6年4月

      全国优秀文艺评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报名资格审查表

       http://www.zgwypl.com/uploadfile/2016/0503/20160503112920765.docx

  延伸阅读

  专题“中国文艺评论基地”

  http://www.zgwypl.com/zt/guanzhu/jd/type-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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