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铸成了一个大错----据说跟我犯下同样错误的作家,竟高达1200人!
话说去年盛夏的一天,我家电话突然响了,一个陌生的男声传来,自称是一位朋友介绍来的W律师,想就我的著作权问题跟我谈谈。起初我以为是诈骗电话,幸亏他及时提到了几位作家的名字,还提到了我此文的主人公----“书生公司”。我便耐心地听下去,并大体了解到如下情况:
书生公司在2004--2006年那段时间里,与大约1200位作家签订了网络版权合同,号称为作家们代理著作的电子版权。通俗地说,就是把作家们的作品放到互联网上去推销,然后每年把获得的稿酬收益归拢到一起,跟作家们进行XX百分比的分成。也就是说,你就只管坐在家里写就是了,不用风吹,不用雨打,到时候你除了出版纸质书以外,还可以年年拿到一笔或多或少的电子红利,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吗?
现在回想起来,书生公司下手真是太早了:当时互联网还处在普及阶段,“网络版权”是头一回听说,谁都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馅饼?
而后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类似的馅饼渐渐多了起来,都是这位那位作家朋友们介绍来的。书生公司之所以被我记住,是因为它乃第一家找到我的,当时亦是一位关系甚好的作家介绍来的。来接洽的业务员态度极其诚恳,语音极其甜美,话语极其动听:“我们是国际品牌的大文化公司。我们完全是按照国际惯例行事。我们不是为了赚钱,而是要把国际通行做法引入中国,帮助中国作家建立起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我们还要把中国文学介绍到世界上去……”云云。
他们还在出示《合同》的同时,展示了一张“书生卡”,说是免费供“书生签约作家”终生使用。该卡与银行卡同样大小,同样精致,同样刻有阿拉伯数字编码,居然还有一张屈原画像,说是可以享有咨询、阅读以及时时查询你著作被网络使用的情况、费用等等。哇塞,这岂止是馅饼,简直是马克西姆的大蛋糕了。你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不签呢?偷着乐去吧!
我就签了----尽管那时根本还不知道网络版权是怎么一回事;尽管对合同书上那密密麻麻的一项项条款,对其歪歪绕的意思基本不知所云;尽管我也从未指望着网上还能带来什么稿费的收益……但从众心理使我毫不在意就签了字,好朋友介绍来的,不好意思让人家笑靥如花的业务员白跑哈!
但是,但是,那哪儿是合同书,简直是卖身契啊!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石沉大海,以至于我都把这件事忘了。某一年,媒体上传来三几十位著名作家索要稿费的官司,之后不几天,突然接到书生公司核对银行卡号的电话,言要支付电子稿费了,之后真就接到了数百元。又某年,突然见到著名作家刘醒龙在网上发布向XX网络公司索要稿费的提醒通告,那之后不几天,又收到过一笔来自书生公司的稿费。之后,便从此杳无音信……
万没想到的是,W律师告诉我说,近两年书生公司就“韩小蕙的网络著作权被侵犯”一事,已经数度将某些公司告上法庭,其中,仅某出版社的一套有80位作家参与的丛书之网络著作权,该社就向其赔偿了30万元人民币!仅我韩小蕙一人名下就赔偿了两三万元。
什么,无疑我是韩小蕙网络著作权的当事人,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啊?当然更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
赶紧上网查“书生公司”,发现百度上的确有对这家公司的介绍,似乎它还是一家规模超大的综合性文化公司。但其留下的地址和联络电话等等,都是子虚乌有的。
W律师告诉我说,当年您和书生公司签的合同,有着非常严重的错误,其中有五条最致命:1)您签了“专有版权”,就是说,让书生公司垄断了您所有的网络版权,谁用您的电子著作,他们即有权索赔,连您自己使用也算是违法。2)您所有的著作,包括过去的和今后一生所撰写的所有新作品,其网络版权都归书生公司所有,这意味着您终生都是书生的奴隶!3)您签的合同虽是10年为期,但条款中有一项,即到期如不提出变更,该合同即自动延期10年,再到10年再自动延期10年,代代年年延下去,你也就代代年年被书生捆绑着。4)您在明处,书生在暗处,它可以一连多年不给您一分钱稿酬,但它却一直背着您,用您的名义在外面跟人打官司索要高额赔偿,甚至把您搞得声名狼藉您都不知道。5)在合同书里还有一项条款,即如果发生纠纷,书生只通过仲裁解决问题。什么意思呢?就是因为仲裁费特别贵,至少需要万儿八千的,而通过法院判决只需要三五百元。书生早就料定作家们不会拿出上万块钱去打仲裁官司,所以它也就早有先见之明地把这一条款写进合同书里面了……
唉呀,可真是卖身契啊!而且还是一张严密的网状卖身契,把你装进去以后,你左冲右突也出不来了!何其毒也,难怪刘庆邦怒斥它是“流氓合同”!
流氓怎么着,我是流氓我怕谁?正是这份流氓合同罩住的1200多位作家,成了书生公司取之不尽、吸之不竭的来钱源泉----据说该公司专门有个部门做这件事,每年“赚”的钱不知百万千万呢!
作家朋友们,至此,你们都明白书生公司的厉害了吧?赶快回家翻箱倒柜地查查看,你是否也在这个被吸血的队伍里,还愚不自知呢!
愚知之,也没招儿。被那些严密的法律条文捆绑着,作为个人,我还真是一个掉在黒阒陷阱里面的“百无一用”的书呆子。这才想到了咱们中国作协的作家权益保障办公室。吕洁主任一听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说中国作协已经知道此事,而且已为刘庆邦、徐小斌等拿回了应该属于他们自己的权益。
吕洁主任提醒说,1200位作家跟书生公司签的10年合同,差不多就这段日子都陆续到期了。所以,你可以先把这件事情的经过披露出来,提醒大家先亟早地把自己从被吸血的队伍中解救出来!
延伸阅读:
专题“文艺维权观察”
中国文艺评论网
“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