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功利的纠结是一个古老而又新鲜的命题,两者既对立又统一。两者的关系往往表现出三种形态:一是两者的融合状态,即文艺作为作品和产品,既叫好,又叫座,既有很高的审美品位,又有丰厚的票房价值、消费指数和经济效益,获得审美与功利的双赢,这是应当鼓励和提倡的。二是两者的倾斜状态。即或审美品位并非上乘,但能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或消费指数和票房价值并不理想,但审美品位和艺术格调却很好,这是应当允许和肯定的。三是两者的极端状态。即或是只追求审美品位,不考虑消费价值,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具有高度审美品位的作品或产品肯定会获取一定的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或只追求作品或产品的票房价值和消费利润,造成艺术作品的平庸低劣、粗制滥造、冗长乏味、以量代质,可能导致文艺的超商品化和极端的消费主义、功利主义和拜金主义,这是我们所不取的。
所以,追求无审美的功利和无功利的审美都是行不通的。我们应当以发展、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和政策来对待审美和功利的关系问题。发展,要有方向;开放,要有原则;包容,要有底线,即法律的底线、道德的底线和艺术良心的底线。应当引导作家艺术家创作出与我们伟大的变革时代相称的具有划时代意义和里程碑式的史诗般的精品力作,努力提高艺术质量,攀登艺术高峰——这是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钱”和“美” 、“艺”和“利”的关系的最重要、最有效、最根本的方法和途径,对此应当提升到战略决策的高度来加以研究和应对。
陆贵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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