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寻找能够恰切表述书法古典精神气质的词汇,始终没能找到最如意的,偶有想到,又觉太过平常。有一日,卧听昆曲,那清幽舒缓轻盈的曲调和唱腔,使我听到了一种久违的清越之音。对,清越!再没有一个词能比它更恰切地形容书法了。
何为“清”?清者,清澈也,水清为澈,水流而过,能见澈,则为清,否则则为浊。清浊相对。浊者,浑浊,饱含泥沙杂物的污水,溪水流过不见底,则为浊。何为“越”?越者,激越,超越也。“清越”于中国古典文学有二解:一为形容乐音清脆悠扬;二为形容人物高超出众,清流拔俗。《礼记·聘义》:“叩之,其声清越以长。”苏轼《石钟山记》:“得双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声函胡,北音清越。”茅盾《子夜》:“在梦中,他也听得清越的钟声。”皆为言声。《南史·梁贞惠世子方诸传》:“善谈玄,风采清越。”蒲松龄《聊斋志异·黄九郎》:“薄暮偶出,见妇人跨驴来,少年从其后。妇约五十许,意致清越。”皆为言人。
一为形容声音,一为形容人物,似乎皆与书法无涉。后来,偶读著名古建筑、园林学家陈从周的散文,正好谈到了昆曲、园林与书法,他的文字中,竟然藏着“清越”一词。陈从周不是职业书法家,但他对书法的理解,也许比我们要深刻许多,他是真正让书法回到了传统文人生活状态中去。我从咿咿呀呀的昆曲曲调中,听到了书法的节奏与韵律,这种节奏舒缓、悠扬,不急躁。昆曲的唱腔是从骨子里发出来的,不是喉咙发出来的,讲究的是内涵和格调,它没有其他戏曲程式化的东西,唱词的优雅、简淡、内蕴深厚,可以让人体味到文学之美。昆曲的曲调,不是嘈嘈杂杂错杂弹的急切之音,而是一种清越之音,这也是为什么昆曲能赢得旧时贵族文人喜爱的缘故。所以,懂昆曲者,往往能解书法之奥妙。于是我再去看那些江南文人的书法,远者如顾亭林、钱谦益、俞曲园、沈曾植、章太炎、王国维、徐志摩、蒋百里、陆小曼,近者如顾廷龙、陈从周、顾毓琇等,莫不如是。他们的字里,透着一种浓浓的江南气息。江南气息在我们现在而言,似乎是一种地域气质,但实际上正是一种久违的中国古典文化气质。
为了验证我的判断,我一遍又一遍地览阅了历代经典的书法文本,去了好几次苏州园林和西湖孤山,观览了历代江南文人的法书名迹,从他们的墨迹中发现了那种久违了的“清越”之音。“清越”也许不是书法气质的最好表达,但却是古典书法中一种难得的精神气质。无论什么书体,概莫能外。
有人说,也许篆隶楷等静态化的正书体可称清越,节奏舒缓的行草手札也可以称清越,但行笔快速、节奏激切、旋律跳宕的草书也能用清越吗?当然可以,而且一定是清越。翻遍所有的古典草书后会发现,它们都是在追求一种节奏的徐疾舒缓的交替,也就是追求快速的行笔中有顿留,奔放的节奏中有顿挫。“顿挫”二字于书法而言非常关键。草书的形态虽然是草,但实质上,草书之要恰在于能行中有留、留中有行、游走中有顿挫。没有顿挫,草书只能偏于流滑。王羲之草书,为了强调重重的顿挫,不得不辅以章草和真书笔意——看章草的古雅就好比听原典的古乐,它的调子是原汁原味的,王羲之的草书最是一种清越之音。智永继承了王羲之,以真书笔法作草,故清越之音得以延续,接下来的孙过庭、怀素、贺知章小草,节奏皆舒缓有致,清越之音不绝如缕。至宋人黄山谷大草出,始变晋唐法,于长枪大戟中另寻一种腔调,但山谷草法之变,来源于其大字行楷之法,而山谷大字行楷,则重在顿挫与颤掣之笔。这顿挫与颤掣之笔,正如音乐中的休止符,有休止符才有顿挫,有顿挫才有音律的节奏,有节奏才有清越之音。今天学山谷大草者,大多只摹其形,难得其神,结果线条躁动,字形扭曲,肆意屈伸,机械僵化,清越之音不复有,根本在于不谙古乐中的节律,而是将随意摆动字的造型作为书法节奏的体现。今人所理解的草书节律,并非如中国古乐中的清越之音,而是如西方重金属打击乐的浑浊之音,故有浊气而无清气,与书法本有的气质背道而驰。
王羲之草书《游目帖》
有人说,也许南朝札帖可用“清越”描述,而北朝碑刻也能用“清越”描述吗?当然可以。清越之音,犹如古琴曲中的各种旋律,它包含各种风格各种流派的曲调。《平沙落雁》是一种清越之音,《十面埋伏》焉知又不是另一种清越之音?清越不是风格,而是一种总体的精神气质,无论是雄强朴茂的北派书法,还是温婉秀美的南派札帖,都可以是清越,也离不开清越。
音乐为音学,书法为形学,二者本两途,然皆以节律为旨归,故又殊途同归。清越者,形诸音乐,则谓清脆悠扬;形诸艺术,则谓意境高远;形诸人物,则谓清秀拔俗。清脆,必叩而发声方为脆,无声则无脆。脆是一种声响,故而,清越之音,必为脆响之音。只有有了顿挫,字才能有清脆之音,所以那些没有顿挫、没有使转、没有骨力、没有棱角的字,有肉无骨。失去骨力与神韵,自然不能奏出清越之音。
书法是以线条符号表现汉字形体的艺术,但何以有音?更何以有清越之音?我们常说“书法乃无声之乐”,其实也可叫“书法乃有乐之形”。懂书法和音乐的人,可以从书法的字里行间听出音律来,这便是清越之声。音乐以节奏和韵律来表现,书法同样以节奏和韵律来表现。音乐以曲调表现节奏,书法则以点画线条表现节奏,二者表现手段不同,但目的一致。音乐有抑扬顿挫,书法亦有抑扬顿挫,书法之抑扬顿挫,即为音乐之节奏。故举凡书法之笔法,皆为以点画表现顿挫之法。无顿挫则无节奏,无节奏则无旋律,无旋律则不能成书。
凡气分清浊,书亦有清气浊气。清气之书,即为上品,浊气之书,则为俗书。书法的本质是书卷气,书卷气乃是一种清气,而江湖气、狂躁气、鄙俗气,则是一种浊气。清气之书,犹如清音雅乐,浸人心脾,净化心灵,给人以美感;浊气之书,犹如乱音,五音不谐,乱人耳目,使人不能凝神静气。故书当扬清气去浊气。
不谙顿挫,则不能明节奏,不明节奏,则不能奏清越之音。音乐如是,书法亦如是。一些书者之所以喜以笔画的乱扭作为艺术创造,根本原因在于不谙书法笔法中的逆势和顿挫,而是以生硬的转折来代替逆势。书法的音乐感相当于管弦乐加打击乐,而顿挫就是打击乐。但书法又不是西方交响乐,而是中国古乐,因为一支毛笔成不了交响乐,所以它追求一种极简的形式。但形式之简并不等于内涵之简,形式越简单,内涵越深刻,这内涵便是清越。“清越”一词,某种程度上,可概括中国书法和中国古乐的基本精神内涵。对于书者来说,如何能确保逆势笔法关键在于调锋。笔法之重,在于调锋。调锋在行草书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行草书中的转折笔,即书法史上的“绞转”笔法,“绞转”与提按相对,“绞转”的关键不在于“转”而在于“绞”。要做到“绞”,则必须保持中锋圆笔,根本在于调锋,也即调整笔锋之方向。能否调锋,是掌握书法笔法的关捩。对于大部分专业书者来说,都基本懂得调锋,但懂得并不等于能熟练运用,能熟练运用并不等于能做到功力深厚。
花这么大篇幅去纠结一个表达的词汇未免有点小题大做,其实我本意在于寻找书法本质中最根本的精神气质。今天我们对书法气质的理解发生了偏差——有些展览中的书法作品,已然见不到那种久远的清越之致,而是满目的狰狞与狂悖。譬如有人将草书线条的胡乱缠绕和扭结当成了节奏,有人将隶书的搔首弄姿和“缺胳膊”“瘸腿”当成了节奏,庄重与古雅尽失,就好比某种古乐的调子已失,我们拣来的只不过是一个拙劣的复制品而已。
(作者:朱中原,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杂志社社长助理、现代编辑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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