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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非“王道”(薛元明)

2019-10-09 阅读: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薛元明 收藏

  在书法的大众化潮流中,将获奖确定为人生目标是可以理解的,出人头地和物质需求属于人的本能欲望。功利思想和功利主义并非原罪。恩格斯说:“贪欲和权势欲是推进人类历史前进的杠杆。”内在的欲望也是人生追求进步的动力。只有当人们相信方法和方式并不重要,物质上的成功才是唯一具有价值的追求时,功利主义可怕的一面才显现出来。

  书法圈内,似乎只有获奖者才会被记住,受到尊敬,有很好的收入,由此有些人便不择手段。如果评奖真正按照“学术为公器”行事,是有利于学术的进步和繁荣的。认真而公正的评奖,是公众期待的完美的评奖。夹杂私利,则适得其反。如果负面效应不断地侵蚀公信力,那不如没有。

  希望有非常权威,得到众人认可,含金量较高的大奖,在当下是不太容易的。而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学术环境,多评不如少评,少评不如不评,反而更有利于书法的创作和研究。“你好,我好,大家好”,虽是皆大欢喜,却可能导致退步。反之,“你有问题、我有错误、他有不足”,更会促进进步。

  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获奖机制可能有伯乐作用、激励作用、引导作用,但也会有反作用、负面作用。获不获奖和最终的成功没有绝对的关系。获奖有特定的作用,但不能夸大其作用。为获奖而获奖,为获奖而练书法,从而导致目标实现就会变得颓废。目标不是书法,不是提高修养,书法只是工具,只是敲门砖。

  兴趣是内部动力,获奖是外部动力。过多的获奖,尤其是物质方面的获奖,会破坏个人的创造力,使得兴趣减退。奖金的光芒容易让人迷失。与越来越高的奖金设置相形之下,精神名誉更为重要。法国的“龚古尔文学奖”,奖金只有50法郎,“费米娜奖”则没有奖金。鲁迅文学奖和茅盾文学奖的奖金都是5万元。现在有的书法展赛奖金甚至超过了“鲁奖”。评奖也许对于个人利益有好处,但对书法未必有好处。

  过多的刺激让书家从亢奋到麻木,多年以后,这当中真正可以留下来的作品将很少。获奖剥夺了其研究创作的时间,消耗了太多精力。一旦获奖成为常规、常态,就变成“预设机制”,造成盲目的期待。而种种黑幕,暗箱操作,几乎难以避免。

  评奖和获奖引发的过度竞争,不仅会导致精神层面的世俗化,还会导致知识分子的消失,甚至人文心灵的缺失。因为要竞争,就必须有看得见的标准,必须数字化、量化,过去属于人文、精神层面的书法,现在一定要量化,如果不参与量化,则将会处于劣势。

  孟子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进退是人生的常态,庙堂之上、江湖之远。陶渊明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境界,最终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书法需要气度,雍容自然的气度,在紧张窄迫的环境中是无法具备的,要培养这种气度,需要的不只是传统文脉的滋养和濡染,更需要有腾挪转身的空间。而有些人却走入极端,过度在意名利得失,认为获奖是名利获取的主要方式。“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恰恰相反,物质匮乏,精神解放,反而贫穷出大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一个有志于书法的人来说,“最高奖”应该是有一件能够足以传世的经典之作。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书法不是比气力。重赏之下,未必有佳作,重赏之下,也未必有大家和大师。古今对比,古时有书法而无奖,现在有奖而无大家。王羲之、颜真卿、米芾等,如果以某个奖项比拟的话,又岂是一两个奖项可以囊括的,又有谁有资格给他们颁奖?现在没有了各种大师,却有了多如牛毛的各类奖项,规格高、奖金足、风头劲,令人眼花缭乱。

  20世纪80年代曾出现过黄金时代,其中一些展赛成为不可复制的记忆。无论哪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推敲,有充足的含金量。总体来看,是先有书法后获奖,大家功夫都憋足了,进行精选评奖。现在则是奖项先预设好,然后按照这个标准来取舍。不管是不是真的写得好,评得好就可以了,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就是“赢家通吃”,最终造成一种错觉,当代书法似乎极度繁荣,然而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经典之作又在哪里?

  面对众多奖项,必须坚信:书法是一种非常内化的艺术形式,非常个性化,好与坏之间是可以比较的,但好与好之间是无法分出高下,也不需要分出高下的。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笔墨技法过关了,性情各异,风格不同,最终比的就是修养。经典是不能在获奖的欲望刺激下出现的,获奖的道路也不通往经典。

  对照先贤,从未有过为获奖而写的经典。因为现实中存在各种在所难免的人情利害关系,不必过度苛责买奖而后进行自我标榜的人;也不必看到别人获奖了,就改变自己的初衷。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最终的结果,留待时间来检验。

  书法真正的价值在于“自赋价值”而不是“他赋价值”,是写得好而不是评得好。即使有评奖和获奖,也须因时而化。对于书法的兴趣和执著,是永远不变的,才是最重要的。书法史只记录经典作品,不记录任何奖项。

 

  (作者:薛元明,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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