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是微文化时代,不仅创作者青睐于微文化形态,接受者也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回馈。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4天,豆瓣参与评分的人数达45318人,微影评数24769条:一半以上的人已不满足于评分,而是通过微影评的方式表达观感。
笔者以2006年和2016年的十部影片为例,对豆瓣电影用户考察发现:十年前,豆瓣短评数约占影评总数的14%,而当下,50%参与电影评论的观众会发表短评。长影评数占比从0.4%达到2%,虽有上升,但占比仍然偏低。可见,越来越多的观众乐于在网络上表达或交流观感,其中多数是短小的几句话评论,甚至只有寥寥数语,即所谓微影评,或分析剧情,或探讨人物,或抒发感受,或评价画面。其他观众在观影前后,常常会通过浏览评分和微影评来进行观影选择或参与交流。如此一来,电影播放便并非观影行为的终结。浏览评分与短评,并回应这些评论,才是观看行为的完结。
除了豆瓣、时光等社交网站、视频网站,微影评的主要阵地是微博,其传播效力更为惊人。例如,《小时代》首映日,影评人周黎明在新浪发表的微博评论被转发4409次,评论9027条。观众为什么要发表微影评?费斯克将大众的文化生产分为符号性生产、宣示性生产及文本生产。当观众没有能力直接参与故事线的发展时,他们会通过发出言论,来宣示对叙事主体的拥有权。参与评论使他们成为共同生产者,获得虚构的权力,接受的同时就是在创造,发表评论与发表作品带来的愉悦是同等的。但传统影评需要在专业知识框架中完成,给观众带来许多表达的限制,于是无门槛、有感而发的微影评形式就成了普通观众的最佳选择。
与电视剧的互联网讨论不同,电视剧文本具有开放性,叙事无休无止,剧情相互交织,造成了文本与观众复杂的相连。观众聚集在虚拟社区讨论剧情,抒发对人物的观感,猜测故事的发展,通过规律、重复的行为追求一种安定感和社会关系。相较而言,电影评论的网络聚合是临时的、随机的、偶发的。很多微影评发表者只是为了表达,不求对文本及其创作者产生影响,更注重在表达过程中所获得的参与社会、控制文本的想象性权力和想象性满足。这样的满足与工具性满足不同,更容易自我陶醉并且沉溺其中。发表影评的数量而不是质量,可能会决定其在微社群中获得的虚拟权力和满足。
无疑,与传统的长影评相比,微影评的发出者身份多元化、内容去专业化,同时动机复杂化,审美鉴赏的动机变得模糊,更多的是商业动机、社交需求、情感表达需求。这使得对影片价值的探讨碎片化,甚至使得许多围绕电影的讨论离电影文本越来越远。那么微影评究竟算不算影评?微影评的价值何在?按照各社交网站和微博网站的设定,微影评字数在140字以内。那么,诸如“好”“喜欢”之类只有几个字的评论是不是评论?这些被视为灌水的评论有没有价值?不管专业人士承不承认,这些微影评就是以影评的身份被安置在各传播渠道的,它们以微舆论的形式与评分、长影评、其他电影信息一起,对电影的传播与接受产生着或微或著的影响。
近年来,许多国内研究者通过数据证明,评分数量与电影票房成正比关系,至于评分高低则没有直接关联,而影评的作用更是微弱。评分在电影生产与消费上的确能够发挥作用,但在电影作为艺术和文化的层面,则无法起到交流和探讨的作用。例如“猫眼”,设置了用户评分与专业评分,但前者往往建立在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用户数上,后者则通常只有十几人。两者评分之间多半存在巨大差异,但最终许多人还是选择相信“群众的眼睛”,导致专业评论影响力并不大。
评分人数与票房高低有着直接关联,这也导致片方热衷以话题炒作使影片处于舆论焦点,而并不关心对于影片及其创作者的影响。与评分相比,影评因包含更具体的信息而多了客观性。然而,专业人士多半青睐长影评,因为长影评更能深入地探讨问题,同时彰显专业身份及权威性,发布微影评则很容易被大量碎片化的大众评论和商业信息所淹没。微影评虽不被专业人士所关注,却可能成为商业资本操控的对象。例如“烂片”《富春山居图》,在网络微影评的狂欢中,票房直升。网友们表达了观影后的各种不满,最终,舆论的喧嚣变成了市场的吆喝,成为对烂片的褒奖,甚至成为烂片的共谋,参与破坏了电影评价的艺术标准,使得艺术品质不再与票房产生必然联系。
曾几何时,影评既是沟通创作者与观众之间的重要桥梁,也是培养和提升观众电影文化素养的重要途径,这才是影评的本分。然而当下,人们过多地关注评分、影评对于票房的影响,而忽视了它对电影创作、电影接受的影响。电影票房虽不断增长,观众对国产电影的整体评价却始终没有提升,而创作者则抱怨中国观众品位不高、接受能力有限。要打破这种怪圈,影评理应贡献一份力量。
在碎片化时代,传统影评已很难对普通观众产生广泛影响。因此,专业的评论者应当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的技术和接受特点,拥抱微影评,带动普通观众微影评写作的专业化,提升微表达的价值,让微影评在满足观众表达需求、充当资本方市场分析的基数之外,回归影评的本分。
改变中国电影,从观众开始;改变互联网时代的观众,从微影评开始。
(作者:凌燕,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影视文学系主任、副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络文艺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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