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如何认识文艺评论的标准?批评主体如何看待理论和创作的关系?如何树立文艺批评的文体意识?近日,在由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和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联合主办、以“走出文艺批评的困境与危机”为主题的第三期“辽宁艺坛”活动中,与会嘉宾围绕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正如辽宁省曲协主席崔凯所说,在人人都是“批评家”的融媒体时代,专业权威的文艺评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找准阵地、找到自己的突围之道,这需要文艺评论工作者站位要高、格局要大、眼界要宽、战斗力要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代同步伐。
(图片来源:影像中国,摄影:郭舍梅)
关于批评标准:文艺批评的尺子只有一把,但应有所细分
新时代文艺批评的标准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指出,“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这四条标准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标准的继承和发展,实现了历史精神和人文精神、艺术追求与美学追求的高度统一。崔凯认为,“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是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文艺评论的方向盘。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文艺评论标准,针对不同受众、不同层次的文艺作品,要有相对细化的评判标准来加以区别对待。文艺评论不能只站在高处、只关注“阳春白雪”,对于人民大众喜闻乐见、自娱自乐的文艺产品,要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比如广场舞这样的群众文化产品,虽然有时不一定能达到多么高的艺术标准和美学标准,但只要老百姓喜欢,能自导自演、自编自跳,能得到很好的传播推广,就应该提倡和鼓励。比如对于二人转这种接地气、深受群众喜爱的艺术形式,只有真正走近它、了解它,把握住它的艺术特质,才能作出专业权威又不失公允的评论。
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洪兆惠认为,大量新兴文艺业态涌到我们面前的时候,有时我们的文艺评论标准也存在一定意义上的“脱节”。他以文学标准为例,认为完全用传统美学的立场和标准对网络文学进行评价便不合适,因为二者的表现形式、强调的价值都有很大不同。
关于批评主体:夯实理论基础,聚焦创作实践
文艺评论作为一个学科,一端是文艺理论,包括哲学、美学等,另一端是创作实践和成果。文艺评论工作者既要有丰厚的理论储备,又要深入了解文艺现实,积极介入创作实践。但是眼下,面对火热的文艺创作,文艺评论有时没能及时作出反应,存在缺位和失位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文艺评论工作者的理论储备不足有关。当然,重视理论并不是过度依赖理论,而是要在理论的基础上生长出批评的专业精神和专业尊严。洪兆惠认为,理论最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文艺与生命的关系问题,真正的批评是用一种生命体会另一种生命,用一个灵魂倾听另一个灵魂,不能抽离生命的现场,“评论家一定要把这个本质的问题彻底搞清楚,否则其评论就不到位,造成创作者不接受、读者也不接受的问题”。
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教授马琳认为,要把文艺作品置身于宏大的历史背景中,从而确立其应有的地位和价值,做到这一点需要丰富的知识储备、开阔的理论视野。东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谢纳提出,文艺批评主体有责任和义务从理性反思的高度,对文艺创作做出伦理道德等价值的评估,“没有理论的厚植,也就缺乏历史的视域”。关于评论与创作的关系,《艺术广角》杂志副主编苏妮娜认为,批评主体应该更多地聚焦于创作本身,而不是窄化为“批评者对创作者说话”,也不要只评价某个单一作品,而是要评价一类作品,或者一个时期、一个空间、一种形态的作品——总之找到作品的类属。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梁海燕提出要让评论融入创作实践,需将评论前移,让作品策划、选题、修改的过程中都有评论家参与,这样才能使评论真正发挥作用。
关于批评文体:树立文体意识,彰显美感与锋芒
要树立文艺批评的文体意识。文艺批评也是一种写作,应该与优秀的文艺作品相匹配。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评论文章能称得上是好文章呢?
文艺评论家刘恩波对此作出回应。他认为,评论文章要能够回到常识、见识、理趣和文采之中,不要生吞活剥式地套用西方学术术语和理念来架构中国当代的文艺评论的框架和格局。“五四”以来的文艺批评,能流传下来的好文章,大都充满了生命热情、智慧,散发着美的风采和逻辑力量,当前的很多文艺批评缺少那种情趣和穿透力。学者梁漱溟曾以“问题中人”来看待自己的学术追求,与之相对照的是“学理中人”。鲁迅、郭沫若等大家学人站在时代和历史的浪尖潮头,为学术生命把脉诊断,替文艺美学和社会思潮辨析梳理,并且传递出了具有高度个体辨识度的精神气象。“现在很多文艺批评,既失去了内在的学理支撑,更缺少问题意识。其实,文艺评论也可以写得参差多态,写成随笔、杂文、美文,不一定非要‘板着面孔’。我们需要两种批评,一种是真正的批评,那种有血有肉的、鞭辟入里的批评,另一种是认知度很高的、有很强默契感的赏读式批评。 ”刘恩波说。
(作者:赵亮,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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