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啄木鸟杯”年度推优活动: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国十次文代会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关于“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推动文艺评论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2017年9月26日,中国文艺评论传播联盟成立仪式暨第二届“啄木鸟杯”年度推优发布会在中国文艺家之家举行。
本届“啄木鸟杯”共征集作品一千余份,经各推荐单位初步筛选,向中国文联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报送了398份作品,其中著作95部、文章303篇,最终评选出40件优秀作品,包括著作10部、文章30篇。
唯拓展方能超越
——主题性美术创作的内涵范畴及其未来机遇
终评专家推选意见:该文讨论了当代中国美术视野中的主题性美术创作,阐述了当下中国主题性创作的现状和问题,思路清晰,运用概念较为准确,分析较为深入,对主题性美术创作的未来发展具有启发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几项国家级美术创作工程的陆续推出,各地美术创作力量积极响应,涌现出一批主题鲜明、水准上乘的精品力作,作为热点板块的主题性美术创作引发了美术界乃至更大范围社会群体的关注。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主题性创作”的概念范畴与核心追求?“主题性”体现在美术创作方面的内涵与外延又是什么?主题性创作在当下和未来有哪些重点课题与学术生发点?这些问题常会盘桓在我们面前,却又往往没有相对清晰的答案。
从经典名作的数量与表现题材来看,主题性创作在百年以来的中国近现代美术史上占据大半壁江山。然而客观地来看,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过重政治社会性的主题意识,压抑了新中国建国后主题性创作的本体价值与形式审美。正如当我们面对主题性创作时,常常会意识到要规避某些宏大叙事与模板化的表现手法,当我们今天面对这一课题,往往对于“主题新创作”的认识仍简单而含混地停留于“主旋律”、“历史画”、“重大题材”等范畴。因此,我们今天对于主题性创作的思考,不仅需关注表现手法和创作细节,反思与建构也应从其概念本身开始,从而更准确、全面地理解“主题性创作”的范畴、方法与外延的可能性。
邵大箴先生/赵凤兰摄
关于绘画乃至艺术创作整体的“主题性”概念的辨析,牵涉到政治、社会、历史、文学、民族学、艺术生态学等诸多领域的问题,其范畴本身亦具有丰富而复杂的结构。很长时间以来,诸多学者、艺术家针对“主题性绘画”一词进行过多轮讨论,有些学者从概念界定与建构的角度对其进行阐释,也有的学者认为这个概念的表述存在问题和歧义。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面对反映时代精神与民族命运的主题性绘画创作,邵大箴先生在《更上一层楼——看四川美院画展有感》(发表于《美术》1984年第6期)一文中对于“主题性”的概念便作过回溯与阐述:“‘主题性’这个词,大概是50年代从苏联美术评论中引进来的。俄文ТематцчекаяКартцНа,是指有情节的历史题材画、风俗画等。看来这个词的含义很模糊,因为绘画都是有主题的,印象派式的风景画,一般的即兴之作,不能说没有主题,即使标榜无主题的抽象画,其实也是有主题。”“主题”与“主题性”的概念本身即具有词义的多元指向与含混性,从广义的角度,“主题”贯穿于所有艺术创作的表述过程。任何艺术创作都有其主题的指向,都带有广义的“主题性创作”的特点。
邵大箴中国画
对于这一语词的讨论,如果将“主题”一词拆解出来阐读,将有助于对“主题性绘画”更为深入的理解。“主题”一词首先在艺术领域出现,最早源于德国的一个音乐术语,指乐曲中最具感染力的一段核心旋律,即一段乐曲的主旋律,是整个乐曲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核心。后来“主题”这个音乐术语被广泛地应用于其它艺术门类诸如文学、美术、戏剧、影视等文艺创作中。对应在传统文学概念中,“主题”一词与“立意”“主旨”等意思相同,强调的都是文艺的核心思想。在美术创作中,“主题”指历史或现实题材创作的表现内容和其所要反映的情绪与思想。通过主题的表现,艺术家得以呈现作品所要表现的主题的历史背景、时代特征与时代意义。
按此理解,“主题性”创作一般泛指表达具有强烈主题目的、相对复杂含义内容的特质。而相对而言的“非主题性”创作,则与“主题性”创作相对,指比较随感而发、即兴创作的作品。在笔者看来,对于“主题性美术创作”概念范畴的判断与理解,创作的题材或风格本身并不能在独立意义上揭示“主题性”,而作品整体构思与具体艺术表现的合力,才共同指向了一个“召唤结构”,作品是否能够引起广大受众的集体性共鸣,才是主题性创作的核心主旨。因此,不单是表现革命历史、英雄或领袖形象,表现一个底层的劳动者、表现平凡生活中富有意味的日常场面,同样可以召唤“主题性”的呈现。
显然,主题性美术具有较为明确的时代规定性与意识形态属性。在很多语境中,“主题性美术创作”是指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为出发点,精心选取近现代中国各历史时期与当代社会现状中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作为主题内容进行的美术创作。在这一层面上,主题性美术创作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时代特色。同时在作品中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导向性。有一些艺术家与学者提出,“主题性”首先意味着对于美术创作题材的重要性的限定,认为“主题性”主要指“重大题材”;而有的学者则认为主题性美术是以一个事件或故事的背景为依托创作,要有一个明确的主题,却不一定是重大题材,更不一定是现在具有特定内涵的“主旋律”。在这里牵涉出“重大题材”与“主旋律”两个相关的概念,尽管这两个概念在所指范畴上各有侧重,具有涵义上的微妙差别,但二者都强调了美术创作的政治指向性与意识形态属性。
邵大箴中国画
如我们所知,“主旋律”美术作为对新中国以来艺术创作现象的一种描述概念,一般是指通过艺术作品的创作与传播,在社会文化环境中建构一种体现国家政权对审美文化生活起引导作用的主流力量,从而在精神取向、审美格调与风格手法上反映一定时期内社会政治文化主导趣味的作品总述。
正如“主旋律”一词在音乐学术语的原初涵义指在一部音乐作品或一个乐章行进过程中再现或变奏的主要乐句或音型,“主旋律”美术创作强调作品题材的宣教功能,及其对于受众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有时“主旋律美术”的概念特指在政府指导下弘扬国家意识形态的美术作品。新中国建国以来,“主旋律”创作在现当代中国文化艺术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社会学意义,其以集体主义的情感与胸怀,以强调“共性理想”而非宣扬“张扬个性”为创作动机,偏重于对于“主题内容”的营构而非针对“形式风格”的创新为立意起点,力求通过艺术形象传播国家意志与社会风尚。正是在这一点上,“主旋律”题材风格在艺术表现与大众接受层面,也经历着矛盾中的调试。从着眼点与社会功能诉求的差异上,可知“主题性”不同于“主旋律”,前者的概念范畴更为闳阔,更具有多元的包容性。相较而言,主题性美术创作重在对于社会时代精神的宏观考察与记录表现,因此在图像叙事的同时,更加强调美术表现手法的本体深入性。
另一个相关概念“重大题材创作”则是一个相对性的定义,其特点是具有相对巨大的作品尺幅与体量,并常常带有自上而下的题材规定性,表现国家意识形态与国族意志,往往以国家订件、命题招标的项目工程的形式,有计划的组织艺术家进行美术创作。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的特殊性,在于其往往画幅巨大、容量丰富、创作周期长、影响面广多为命题或半命题创作,往往以有组织的美术创作行为与系统工程的方式呈现。这种系统性与规划性的特点,决定了这一类创作带有较为浓重的时代烙印,以视觉图像的方式塑造国家形象与政治意志。
题材的“重大”,提示了创作题材的决定性地位,在新中国的发展历史中,这种决定性作用在五、六十年代曾被上升为最为重要且近乎唯一的标准。也正因如此,“重大题材”主题先行的既定模式,一方面标示着作品的政治宣传作用和集体主义关怀,另一方面也似乎成为一种桎梏和限定,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作为个体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事实上,历史上大量艺术作品与事实证明,片面而模式化的题材不能“决定”艺术作品的阶级性与政治倾向性,反而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艺术价值的呈现。事实上,主题的“大”与“小”,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止于现象性的臆断,在很多优秀的艺术作品中,见微知著、小节中见大义的表现手法更容易打动人心,显现出社会万象与个体心理的真实。
据此,“主题性创作”的概念回避了对于“主题”本身程度与范畴的规限,一方面暗含了“任何创作都有其主题”这一前提,并依此指向“任何创作都可能是‘主题性创作’”这一广义的“主题性创作”概念,将对于“主题性”的阐释与描述放置于一个更为包容性、开放性的空间。由此,除了选取古代、近现代中国各历史时期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作为主题内容进行表现,直面当下社会发展与日常民生的现实情境,从细节性的现实彰显时代风貌,以小见大、润物无声地呈现社会人文的变迁,更成为当下与未来很长一段时期“主题性创作”的重中之重。
“故事自然衍生出意义,还是搜罗故事为了意义服务,二者之间有着根基性的差异。”这是笔者最近所读一篇网上影评中的一句话。同样讲述故事,因语气、表情和姿态不同,效果与氛围也会大相径庭,是正襟危坐还是促膝近谈,是照本宣科还是有感而发,真情实感的传递,有时主要不是依靠创作技法的传达,而是作者全身心的、饱含温度的精神投入。无论是“旧瓶新酒”,还是“新瓶旧酒”,题材内容或表现手法的新变,都可以成为主题性美术创作创新的契机。在这一前提下,只有在题材内容、思想表现、情感传达层面拓疆扩土,求新求真,不拘于旧有风格与经典模式,深挖作品的情境内涵,方能经由范畴的拓展,实现精神的超越。
*作者:于洋,中央美术学院副教授、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研究中心副主任
*本文原载于《美术观察》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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