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评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各地级以上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参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进行推荐。
二、推优对象
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名额
1.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各地级以上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作为申报推荐单位各推荐的著作类作品不超过2部,文章类作品不超过3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1篇。
2.自荐作品作者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1篇。
(二)推优标准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贴近当代文艺发展实际,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3.在本年度基础理论或学科建设中,具有广泛代表性;
4.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每部著作类作品原作5部和电子文件;每篇文章的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电子文件。《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1份。(表格可从广东文艺网“评论”栏目下载)
2.申报单位将推荐表(需盖章)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广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在信封上注明参加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电子邮件发至邮箱:gdspljxh@163.com,邮件主题:第二届“啄木鸟杯”推优活动+文章题目/著作名称+推优单位。
3.自荐作者可从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填写完整后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在信封上注明参加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四、报送截止日期
作品提交截至2017年7月5日。
五、评审程序
本次推优活动分为初评、复评、终评环节,均设4个评选组,分别为(1)舞台艺术组(2)视听艺术组(3)造型艺术组(4)理论文学组。
(一)初评
初评由省文联、省评协组织进行,社会自荐作品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初评。
(二)复评
复评评委人选主要从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各专委会中选择,并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构成,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评选组进行复评。
(三)终评
终评评委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为主,再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组成评选组进行终评。
为突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初评、复评、终评都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最终结果报中国文联审定后公布表彰。
六、成果展示
举办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度推优发布活动。将推选出的优秀文章结集出版,推优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我省也将合并2016、2017年度广东省文艺评论推优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文艺评论家协会谭昶、孙广雪;
电话:020-38486869、38486866(兼传真);
邮箱:gdspljxh@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1201室;
邮 编:510635。
广东省文联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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