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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项目评审报告

2018-03-02 阅读: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经济网 收藏

 

  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6月28日发布“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四类2018年度(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并于7月1日至9月20日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评审,理事会审定、公示,共确定立项资助项目955项,立项率约13.7%,现就申报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

  申报受理期内,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各级各类艺术单位、机构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在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10840项,最终正式提交申报项目6952项,提交率64.1%,较2017年度提高3.4个百分点,涉及申报主体4480个,申请资助资金总额约71亿元。

  申报结束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审核标准》开展了申报项目受理审核工作。6621个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予以受理;331个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率为95.2%,较2017年度上升2.4个百分点。

  申报项目分类统计:

  (一)申报项目类型

  1.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共申报2610项,占申报总量37.5%,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981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1629项,均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其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增幅约11%。

  2.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1100项,占申报总量15.8%,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主要是不具备演出资质的艺术单位、机构受到了限制。2018年度,艺术基金对申报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的单位和机构,提出了需要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资质要求,这也是促进相关机构、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的具体措施。

  3.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1001项,占申报总量14.4%,较上一年度增加7.5%。艺术基金打破地域、行业、体制、身份等限制,直接面向社会受理申报,带动了文化系统以外的资源投入艺术事业。近两年来,高等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申报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艺术基金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推动高等院校和文艺院团合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为促进做好艺术人才培养工作创造条件。

  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2241项,占申报总量32.2%。其中,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等美术类项目1610项,在该类项目总量中占比71.8%;音乐作曲、戏剧编剧和舞蹈、舞剧编导等舞台艺术类项目631项,占比28.2%。艺术基金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资助,在促进艺术人才成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受广大青年艺术家的欢迎,特别是一些自由职业的青年艺术人才也踊跃申报。各级各类艺术单位、机构也出台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本单位青年艺术人才申报项目。

  2018年度各项目类型申报情况

  各项目类型申报情况年度对比

  (二)申报主体类型

  在4480个申报主体中,机构申报主体2239个,艺术家个人申报主体2241个,分别约占申报主体总量的50%。艺术家个人提交申报项目为2241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32.2%;机构提交申报项目4711项,占申报项目总量67.8%。其中,国有机构申报项目3757项,占申报项目总量54%;非国有机构申报项目954项,占申报项目总量13.7%。国家艺术基金是公益性基金,资助的艺术项目带有公益性特点,在这一领域,国有单位、机构仍是申报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骨干和主力。

  与2017年度相比,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195项,增幅为5.5%;非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减少了74项。反映了国有机构经验丰富、资源充足,实力强,保障好,队伍更为整齐,一直是艺术创作的主力军。非国有机构项目设计的创新性强,市场适应性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下一步管理中心将开展有针对性的申报动员和指导辅导工作,帮助申报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能力,促进各类艺术单位、机构之间均衡发展,共同提高。

  2018年度不同类型申报主体申报项目情况

  (三)申报项目地域分布

  2018年度,国内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队系统(含武警),以及中央有关部委办局所辖的艺术单位、机构与个人,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北京681项,江苏412项,山东393项,四川341项,广西338项,吉林313项,辽宁311项,安徽299项,浙江282项,湖南282项,河南263项,广东250项,山西235项,河北234项,云南215项,湖北200项,上海198项,宁夏171项,江西161项,陕西156项,贵州140项,重庆136项,中央直属单位118项,甘肃116项,福建111项,黑龙江107项,内蒙古102项,天津101项,新疆93项,青海80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项,海南31项,西藏22项,部队系统(含武警)20项。

  2018年度各省(区、市)和系统申报项目情况

  二、项目评审

  (一)专家培训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按照“先培训,后评审”的要求,国家艺术基金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专家大会。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的回信精神,对进一步做好艺术基金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牢牢把握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二要坚定文化自信、振奋民族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三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标准,努力攀登文艺高峰。四要加强现实题材创作,努力谱写中华民族新史诗。五要着力提升文艺原创力,不断推动艺术创新。六要大力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努力培育高水平文艺人才。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蔡武主持会议,代表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对艺术基金2017年度工作情况做了全面总结,并结合2018年度项目申报情况对评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对人民、对艺术事业负责的态度做好立项评审工作。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张和平、刘大为、张雅芳、韩子勇等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文化部、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部队系统文化厅(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艺术基金委托管理机构负责同志约6000人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在项目复评工作期间,管理中心分批次集中召开了16次专家见面会。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赵少华,理事姜昆、韩子勇等分别出席见面会,就复评工作要坚持导向正确、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公平公正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为帮助复评专家准确理解评审指南的要求,管理中心在每个评审组正式评审前,通过发挥召集人作用,进一步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并将部分复评项目单位已获得资助和实施项目情况提供给评审专家,便于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综合把握、准确判断,确保专家对艺术基金的工作要求理解到位、心中有数地参与评审工作。

  (二)初评工作

  1.项目分组

  管理中心围绕4个申报指南所涉及的申报项目类型、艺术门类、具体项目数量和地域分布等,借鉴过去四轮评审工作经验,对参评项目做了科学、合理、细致的分类,将6621个通过审核的项目分成192个项目组。

  2.专家抽取

  2017年11月24日,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蔡武,理事张和平、张雅芳、韩子勇,文化部财务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相关同志,与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文艺报、人民网、光明网等新闻媒体代表,现场见证专家抽取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同行

  审、同类同量、地域回避、项目主创回避、推荐人(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及授课教师(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回避、双向匿名”的原则,现场随机抽取了1774位初评专家,形成192个专家评审组。经确认,共有1644位专家同意参加初评,较2017年度增加了373位,增幅约29.3%,进一步体现了艺术基金大比例使用专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的特点。

  3.网上初评

  11月24日至12月3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网上初评,共有1571位初评专家按时提交了评审结果,提交率95.6%,与去年基本持平。评审系统自动汇总初评专家网上评审的独立排序结果,经严格复核后,共有1798个项目进入复评,初评通过率约为27%。

  注:上述数据是对参加评审“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四类项目初评专家人数的统计。

  初评专家参加评审情况年度对比

  注:上述数据是对参加评审“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四类项目初评专家人数的统计。

  (三)复评工作

  1.项目分组情况

  2017年12月9日至29日,开展了2018年度资助项目复评工作。复评为会议评审,1798个复评项目按项目类型和艺术门类共分50组,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12组,295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10组,397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15组,547项;传播交流推广7组,313项;艺术人才培养6组,246项。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等854个项目的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答辩。

  2.复评专家情况

  2018年度复评专家遴选工作,按照“单位法定代表人回避,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回避,文化厅(局)相关领导回避,推荐人(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及授课教师(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回避”的原则,在管理中心监督部工作人员监督下,于2017年12月9日和19日,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分别抽取一、二阶段的复评专家,共337位艺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参加了复评工作。其中,166位专家没有参加过上一年度同组项目的复评,更新率达到49.2%。

  3.第三方监督情况

  复评期间,管理中心继续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的方式,除本单位监督部工作人员全程现场监督外,从专家库中遴选部分资深媒体人担任项目评审监督专家,对项目复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7位来自中国文化报、文艺报、中国戏剧杂志、河北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媒体的监督专家,对评审过程中申报主体权利保障、评审专家纪律遵守、评议过程公平公正等进行全面监督。为保证评审严肃性,项目复评中继续采取统一保管专家通讯工具等措施。

  4.复评结果汇总和复核

  复评结束后,管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统一拆封、逐一录入每位专家的项目评审排序,统计复评结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评审项目情况,对评审结果做了复核,请财务专家对资助项目经费进行了审议。

  三、资助项目分类统计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和2018年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情况,按照“突出导向、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确定2018年度资助项目955项,立项率13.7%,比上一年度降低约0.4个百分点。

  (一)项目类型统计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申报981项,立项资助159项,较上一年度增加23项,立项率16.2%。列为国家艺术基金年度资助重点的京剧、昆曲、地方戏曲、民族舞剧、民族歌剧、民族管弦乐、曲艺等传统艺术形式,资助项目数量为92项,占该类项目总量的57.9%。其中,立项资助京剧、昆曲和地方戏曲60项,较2017年度同类项目数量增加16项,占比37.7%。体现了艺术基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加大对戏曲的支持力度。资助少数民族戏剧项目14项,占比戏曲类项目的8.6%,包括藏戏、蒙古戏、青海花儿、侗戏、广西邕剧、维吾尔剧、新疆曲子戏等7个少数民族戏曲曲种。

  2018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各艺术门类申报量、立项量情况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申报1629项,立项资助185项,立项率11.4%。地市级、县级艺术单位、机构资助项目104项,占比该类项目的56.2%。舞蹈、歌曲和小戏曲立项项目数量较高,三类合计占比63%。这反映出基层文艺院团注重发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优势,创作出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合唱项目虽然申报数量较多,但评审专家认为本年度申报项目水平达不到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标准,本着宁缺毋滥、严格标准的原则,建议不予以资助。

  2018年度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各艺术门类申报量、立项量情况

  3.传播交流推广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1100项,立项资助187项,立项率16.9%。其中,展览类项目94项,较2017年度增加12项;演出类项目69项,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开展的项目24项。从项目计划实施范围看,在国内开展的展演、展览项目数量为138项,其中105项为跨省传播,占国内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76.1%,这些项目大多将重点围绕以“一带一路”“京津冀”“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为区域空间策划开展;计划在国外开展的展演、展览项目数量为25项,在北美洲和西欧地区传播的项目数量较多,约18项,占国(境)外传播项目的72%。

  2018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各艺术门类申报量、立项量情况

  4.艺术人才培养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1001项,立项资助134项,立项率13.4%。其中,90个项目由高等院校承担,占该类项目总量的67.2%;44个项目由艺术院团、美术馆、专业协会、群众艺术馆、国有文化企业等专业艺术单位承担,占该类项目总量的32.8%。

  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各类别申报量、立项量情况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2241项,立项资助290项,立项率12.9%。从今年的申报和立项情况看,美术、工艺美术类申报数量仍然较多,项目质量较好,立项数量为181项,占比该类项目62.3%。舞台艺术类立项数量为81项,其中话剧青年编剧提交的代表作品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反映出创作者的艺术潜力;歌剧、舞剧、杂技剧、木偶剧和皮影戏青年编剧人才数量偏少。

  2018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各艺术门类申报量、立项量情况

  (二)项目主体统计

  从各类项目主体的申报量、立项量和立项率看,国有机构申报3757项,立项资助603项,立项率约16.1%,略高于平均值;非国有机构申报954项,立项资助62项,立项率约6.5%。

  2018年度各类申报主体的申报量、立项量、立项率情况

  (三)地区(系统)统计

  从各地区(系统)申报量和立项量看,各地区间的立项差距逐步缩小。2018年度,东部地区立项率为14.2%,中部地区立项率为12.1%,西部地区立项率为10.9% 。中、西部地区分别较2017年度提高了0.4和0.2个百分点;中部与东部地区立项率差距,也较上一年度缩小了2.2个百分点。反映了经过艺术基金4年来的努力推动,各地区、系统对“基金制管理、项目化运作”的理解和运用更加深入,对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江苏、浙江、吉林、辽宁、山西、山东、湖南、湖北、广西、陕西、宁夏等省(区、市),由于文化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大了工作力度,艺术机构、单位和艺术家个人的申报量和立项量在全国的位次都有明显前移。个别省份虽申报量较大,但存在项目同质化、一般化问题,特色不够鲜明,设计深度不够,前期准备不足,给立项量和立项率带来了影响,反映出项目申报和辅导工作还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更好地挖掘当地文化艺术资源,提升策划创意水平。西藏、海南、青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人口较少、艺术机构较少、文化艺术企业较少的省(区、市),客观上影响了申报量和立项量。下一步,艺术基金将继续完善地方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申报工作的指导。

  2018年度各省(区、市)和系统申报量、立项量情况

  (四)项目类型分布统计

  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类型的统计,遵循艺术规律,包括了艺术创作生产的主要环节,旨在引导各级各类艺术机构、单位和艺术家结合自身艺术工作计划筹划项目,以争取获得艺术基金资助扶持,更好地繁荣艺术事业发展。各地区获立项资助的项目类型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地的艺术基金工作重点与艺术资源和特色优势。

  2018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前十名省(区、市)和系统立项量情况

  2018年度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前十名省(区、市)和系统立项量情况

  2018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前十名省(区、市)和系统立项量情况

  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前十名省(区、市)和系统立项量情况

  2018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前十名省(区、市)和系统立项量情况

  四、项目评审特点

  (一)牢牢把握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展开,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重点支持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据统计,今年以“中国梦”为主题的资助项目47项,全面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景,着力抒写人们寻梦理想和追梦奋斗。以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材的项目93项,在社会生活、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当代人物中挖掘题材,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传播向上向善价值观。以爱国主义主旋律为主题的项目30项,生动体现民族精神,反映各族人民大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海外儿女心向祖国的心路历程。总计170项,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47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51项,传播交流推广45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27项。

  (二)对焦时代坐标,重点支持现实题材创作。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艺术基金围绕党和国家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支持围绕实现伟大梦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创作的,反映时代特征的精品力作;重点支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人民为主体、反映人民生产生活、表现人民喜怒哀乐、接地气、有温度的现实题材作品。其中,以围绕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为主题、题材创作的作品和艺术活动47项,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历史节点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31项,围绕中央和有关省委重点宣传的重大典型等开展的艺术创作10项。总计88项,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28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36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16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8项。

  (三)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家艺术基金一直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资助重点之一,重点资助深植于民族民间文化土壤,发掘利用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体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艺术项目,支持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各种艺术要求和技术要素相辉映的作品创作,不断推动艺术创新,提升文艺原创力。本年度共资助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的项目330项,包括京剧、昆曲、地方戏曲、木偶戏、皮影戏、民族舞蹈、民族音乐、中国画、书法、篆刻、艺术设计和工艺美术等10多个传统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展览展示、人才培养等内容。其中,戏曲类项目163项,占资助项目总量的17.1%。

  (四)探索解决文艺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论断,通过发布资助规划、加强申报辅导、修订评审指南等措施,努力提高申报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17年3月,管理中心在贵阳市面向全国组织开展《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培训工作;申报期内,艺术基金理事会、管理中心先后赴新疆、青海、宁夏、贵州、甘肃、海南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申报工作相对薄弱的11个省区重点开展动员辅导,并和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戏曲教育联盟等针对曲艺、戏曲项目申报合作开展专项辅导。从本年度资助项目地区分布看,中、西部地区立项率较上一年度均有提高,且地区间的立项差距逐步缩小。但受各地社会、人口、经济、文化艺术机构数量能力和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影响,在中、西部出现一定差距是自然客观存在的,艺术基金将在今后工作中,有针对性地积极引导、协调申报量和资助项目数量较少的地区不断深化对“基金制管理、项目化运作”的理解和运用,同时,继续研究完善地方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申报工作的指导,改善和缓解艺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

  (五)大力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努力培育高水平文艺人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努力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建设一支宏大的文艺人才队伍重要讲话精神,国家艺术基金深入研究艺术人才的成长规律,不断完善资助体系,丰富资助手段,优化资助措施。本年度立项的134个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注重发挥名家大师的艺术创作和艺术传承。培养戏曲流派、经典保留剧目青年表演人才和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数量约20项,每个项目的培训人数基本不超过20人,更好地发挥老艺术家的传帮带作用。今年获得立项资助的290位青年艺术人才中,在地市级、县级基层艺术机构、高等院校和非文化系统单位工作,以及从事自由职业的文艺人才共141位,占该类项目总资助人数的48.6%。这反映出艺术基金不断加强对青年艺术人才的培养,拓宽资助范围,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成长环境;关心关注新的文艺群体发展,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创作更多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的优秀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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