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依据和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此为遵循,在思路和表述上参考了近年来文化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化、大数据、“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等领域的相关重要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等相关文件,确保《规划》衔接上位规划和对接重大政策,体现出规划的战略性和全局性。
当前,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交汇,“互联网+”与“文化+”相向而行,以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融合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文化创新累积效应日益突显。文化部在编制该规划的过程中,努力把握文化科技发展规律和方法,切实把中央精神、群众期待、文化需求转化为推动文化科技发展的关键举措,以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确保规划内容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性。
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改革意识、机遇意识,提高《规划》内容的时代感和引导性。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领域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阵地,经历着体制机制、管理模式、扶持方式等方面的重大变革,文化科技领域也身处其列。《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顺应改革要求,不断调整文化科技工作思路和重点,从项目管理、研发攻关环节,向协同创新、转化应用等环节延伸,并且强调以文化科技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不断提升文化科技的创新活力和应用效能。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建议,提高《规划》的专业性、准确性和适用性。通过多轮调整和修改,力求从内容体例、链条设计、思维方式、话语表述等方面尽可能兼顾文化与科技两个领域的特点和要求,把文化、科技两股绳紧紧拧在一起,确保《规划》有政策依据、有具体指向、有适用空间,提高其作为政策性文件的合理性、专业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着重研究文化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制约瓶颈,提高《规划》的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近年来,我国文化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有力促进了文化发展,然而,囿于政策、环境、基础、人才等多方面因素,文化科技引领性、前瞻性作用始终未得到足够的显现。本规划紧紧围绕文化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文化发展中的科技进步,以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制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为牵引,加强文化领域技术集成创新、模式创新与应用推广,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在技术时代的调整和优化,有效解决制约文化建设的技术难题,满足文化发展的技术需求。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基本思路”,明确提出建设文化科技创新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围绕文化与科技双向融合促进的主线,提出了价值引领、需求导向、创造为本、民生为先4条原则,同时提出全面推进科技融入文化领域、全面提升文化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全面支持文化创意融入实体经济3个“全面”,以及突破重点技术、实施重点工程、培养重点人才3个“重点”的发展路径,力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以应用为驱动,以文化科技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以协同创新、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区域统筹、人才培养等为主要构成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了5个“加强”,一是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综合载体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二是加强文化科技基础性、关键性、应用性、集成性研发攻关,推进标准化建设和国际合作;三是加强成果应用,不断完善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进先进技术在文化领域广泛应用,促进文化科技成果广泛融入实体经济;四是加强区域统筹,构建各具特色的文化科技区域发展格局;五是加强人才培养,着力培养多层次的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
第三部分是“重点工程”,提出了文化创新、文化科技重点研发、文化大数据、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标准化、文化科技成果转化6项工程,通过项目、载体、人才、平台等多重形式,引导形成文化科技创新合力。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优化文化科技管理体制、完善文化科技政策措施、拓展文化科技支持渠道方面,引导形成良好的文化科技创新、创领环境。
三、《规划》着力实施的六项工程
作为“十三五”时期推动文化科技融合的抓手,《规划》提出了6项工程:
(一)文化创新工程
“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实施“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该项目担负着收集文化领域科技需求,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提供项目储备,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和文化装备提升等国家重大战略的任务。项目将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创新的引领作用,聚焦文化发展目标,突出行业重点需求,围绕艺术生产、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制约瓶颈,部署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有效调动政府、企业、文化系统事业单位、科研单位、高校等创新主体间资源整合与有机互动,构建开放高效的协同创新网络,推动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幅提升文化创新效率,有效激发文化创新活力。鼓励区域文化创新,支持部地项目共建,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在政策配套、项目管理和成果推广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建设。“十三五”时期还将继续支持出版《中国文化创新报告》,加强文化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大力开展科普工作。
(二)文化科技重点研发工程
2011年文化部与科技部签订部际会商制度以来,在科技部的倡导和积极推动下,科技部、中宣部和文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在“十二五”期间形成了跨部门、跨地方的协调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应用能力,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为文化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2014年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以来,文化部作为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中央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贯彻落实。同时,文化部统筹科技资源,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统一部署,紧密围绕文化领域重点工作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推荐工作,推进有关专项尽快实施。
(三)文化大数据工程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大数据工作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国务院2015年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其中,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都明确提到了文化大数据相关工作。尤其是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明确提出要建设和利用“教育文化大数据”,并且强调“加强数字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文化馆等公益设施建设,构建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传播中国文化,为社会提供文化服务”。文化部作为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通过建立统筹机制、组织重大项目、加强服务规范和建立服务载体等方式推进文化大数据建设发展。
(四)文化装备系统提升工程
每一次科技进步,都会带来文化业态的更新换代。文化生产及再生产要跟上科技变革的步伐,在工艺、流程、材料等方面都需要革新,需要更新技术和设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战略任务。当前文化装备发展滞后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文化设备产业链不完善,研发能力亟待全面加强,国产品牌设备产品竞争力薄弱,系统集成和打包供货能力不足,缺乏规模实力雄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强企业。我国目前正处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时期,对先进的文化装备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新时期的文化内容、形式、手法等文化创新活动,又倒逼了对文化装备的新要求,加速了文化装备产业相关门类的调整。“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提升文化技术装备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文化装备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技术创新,促进文化装备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尽快提升文化装备的技术水平与质量,更好地满足文化生产及文化消费支撑能力、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的需求。
(五)文化标准化工程
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是文化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文化建设、发展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以文化领域各专业标准化委员会为主体,以推进文化服务、技术、管理标准化进程为目标,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文化标准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标准化工作在文化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虽然内容丰富,涉及领域广,但较之其他行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文化行业标准化意识仍有待提高。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2015年6月1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文化部作为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推动深化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改革,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在制定,关键在使用,“十三五”期间,文化行业标准化的重要任务是加强舞台安全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健全舞台设备质量检测标准体系,以此推动剧场设备的安全检测。
(六)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文化行业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推动文化发展的关键环节。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协同配合,优化政策环境,开展监测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目前,文化科技领域普遍存在“重研究、轻转化”的问题,大量文化科技成果无法有效转化为支撑和引领文化发展的动力。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规划》首次设立了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的专项工程,通过建立文化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系统、建设成果转化载体、加强成果开发利用,实现科技成果有效推动行业发展的目标。目前,经过论证和筹备,以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主要功能之一的“文化部文化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即将投入运转。
总之,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努力,要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文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文化科技支撑实力进一步增强,文化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文化行业标准体系相对完备,文化科技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有效服务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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