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票房造假的资本游戏中,电影作品的质量、市场的规则都不再重要,《电影产业促进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是适应新的行业发展的需要。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第一部法律。
虽然众所瞩目的分级制并未得到体现,但这部法律在简政放权、激活市场活力等方面仍作出一些改革。如取消了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单片)许可证审批等行政审批的项目。同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把电影片的审查、电影剧本的备案与批准举办电影节(展)等多项审批事项下放到省一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
在具体规定上,如何遏制虚假票房现象也是这部法律的重点。《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禁止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主体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虚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对违法者将根据情节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票房造假是电影产业一大“毒瘤”,原先电影发行企业对票房“注水”更多是为了吹牛、挤压竞争对手,但到如今,却与资本炒作紧密关联,甚至沦为资本的工具。近年来,国内电影票房节节高涨,各路资本也疯狂杀入影视行业。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纷纷成立影视公司,万达集团也由房地产企业全面向文化娱乐转型,收购美国院线公司与电影公司。在此背景下,有投资方为从资本市场圈钱,不惜通过“包场”等手段造假。
这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今年年初被曝光的《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这部电影的投资方最终因造假痕迹过于明显,该片发行方被暂停新的电影发行业务1个月,参与造假的数十家影院也被严重警告。
类似这种票房造假行为,势必对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在这场资本游戏中,电影作品的质量、市场的规则都不再重要,这样的话,电影创作者自然无心拍出好电影,院线则热衷于从造假游戏中分享丰厚利润。与此同时,这也将严重影响其他电影的排片,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因此,《电影产业促进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是适应新的行业发展的需要。
虽然《电影产业促进法》对虚假票房祭出重拳,但也要看到,类似现象的发生,其根本原因仍在于国内电影制作、发行机制不灵活,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等。如在电影制作方面,因审批环节掣肘,导致国产电影题材不够多元化、题材重复竞争厉害。又如国产电影的票房保护机制,也给有些质量一般的电影浑水摸鱼的机会。因此,除加强电影制作、发行的事中事后监管,还需从分级制入手,进一步深化电影体制改革,让国内电影走向良性竞争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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