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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莫高窟:文物的深厚滋养

2016-09-07 阅读: 来源:求是 作者:樊锦诗 收藏

  核心要点:

  位于西部边陲的敦煌,处于丝绸之路的战略要冲,既是东西方贸易的中转站,又是宗教、文化和知识的交汇处。古人谓敦煌“华戎所交,一都会也”,莫高窟就是古代中西文化在敦煌交汇交融的璀璨结晶。

  敦煌研究院始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总方针,把莫高窟保护放在第一位。

  我们不仅着眼于当代的保护,而且努力做到完完整整、原汁原味地将莫高窟的全部价值和历史信息传给子孙后代,我们没有权利将留给子孙后代的文化遗产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只有执行这样的科学理念,才能确保文化遗产的全部价值和历史信息传递下去,以使体现这种价值的状态得到保护。

  莫高窟自1979年正式开放以来,敦煌研究院始终将保护贯穿于旅游开放的全过程。坚持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做好保护的原则,没有为旅游开放牺牲文物,也没有为保护文物闭门谢客,而是把保护与利用恰如其分地联系起来。

(图片来源:敦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年5月17日,我作为一名毕生从事敦煌莫高窟保护研究的文物工作者,能够参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并发言,倍感荣幸。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保护文物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强调“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回望敦煌研究院数十载风雨历程,一代又一代莫高窟的坚守者正是在党和国家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引下,以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自觉,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勇于担当、不懈创新,使千年古老遗产重新焕发出熠熠光彩。

  一、敦煌莫高窟是世界艺术的杰出宝藏

  敦煌,位于今甘肃省河西走廊西端,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了中国与欧亚大陆之间的中西交通(今称“丝绸之路”)。史书称敦煌是中西交通的“咽喉之地”。汉代敦煌,向东,可达长安、洛阳,继续东走,可至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向西,经过西域的南北两道,越葱岭可通向中亚、南亚印度、西亚波斯,乃至地中海的古希腊和古埃及;向北,越戈壁沙漠,沿天山北麓西行,进入草原丝绸之路。位于西部边陲的敦煌,处于丝绸之路的战略要冲,既是东西方贸易的中转站,又是宗教、文化和知识的交汇处。古人谓敦煌“华戎所交,一都会也”,莫高窟就是古代中西文化在敦煌交汇交融的璀璨结晶。

  莫高窟艺术的成就,是世界上留存至今的任何佛教遗址所无法比拟的。进入洞窟,庄重的佛陀、仁慈的菩萨、灵动的飞天、壮美的佛国、动人的故事、有趣的生活、富丽的纹饰,一一进入眼帘,在人们面前展现的是领域异常广泛、内容无限丰富、美不胜收的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文化艺术宝藏——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它建造于公元4—14世纪,以佛教为主题的洞窟、塑像、壁画闻名于世,是我国也是世界中古时期艺术的杰出宝藏。千年的莫高窟佛教艺术,通过生动的壁画和彩塑艺术,形象地反映了千年佛教和佛教思想的发展和演变;它保存的2000多尊彩塑,真实地反映了千年彩塑发展创新的成就和脉络;它保存的45000平方米壁画真迹,真实地再现了千年已失传的诸多绘画名家的人物画、建筑画、山水画、花鸟画等不同画种发展创新的成就和脉络;它在壁画中描绘了千年间农耕狩猎、婚丧嫁娶、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音乐舞蹈、体育百戏等充满情趣的社会生活和民情风俗。站在世界文明的角度来看,莫高窟代表了世界多种文明之一的中华文明艺术的杰出成就,是世界多种文明融合的结晶,是千年中外文化艺术和我国多民族文化艺术交流的见证。

  16世纪中叶,随着陆上丝绸之路衰落,嘉峪关封关,莫高窟长期无人管理,任人破坏偷盗,神圣的佛教艺术殿堂几成废墟。直到1944年收归国有,才开始得到保护和管理。1944年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成立,以常书鸿为代表的一批志士仁人、青年学子,身赴大漠戈壁,艰苦奋斗,初创基业;新中国诞生后,更名为敦煌文物研究所,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上世纪60年代初国家困难时期,周恩来总理批示拨出巨款加固濒危的莫高窟;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来到莫高窟视察,指示有关部门解决莫高窟面临的突出困难。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在各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敦煌文物研究所扩建为敦煌研究院,扩大编制、增加部门、汇聚人才,莫高窟事业迈入了国际合作、科学保护、弘扬传播的崭新阶段,迎来了又一个生机勃勃的春天。

  二、敦煌莫高窟的科学保护

  敦煌研究院始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总方针,把莫高窟保护放在第一位。莫高窟与许多文化遗产一样:既有珍贵稀有的价值,又有脆弱易损的特点,一旦破坏,不可再生,将永远消失。文物方针明确了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保护就谈不上利用,利用要受保护制约,所以保护必须是第一位的。同时,我们也同步推进保护、研究、弘扬(利用)和管理工作,它们各有侧重,又互有联系、共同促进。

  敦煌研究院遵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确定的真实、完整、可延续地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最高理念,不仅保护莫高窟本体各个时代的所有洞窟、壁画和彩塑,而且还保护历史留存的所有的人文和自然环境,因为历史的人文和自然环境是文化遗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们不仅着眼于当代的保护,而且努力做到完完整整、原汁原味地将莫高窟的全部价值和历史信息传给子孙后代,我们没有权利将留给子孙后代的文化遗产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只有执行这样的科学理念,才能确保文化遗产的全部价值和历史信息传递下去,以使体现这种价值的状态得到保护。

  敦煌研究院多年来采取各种技术的保护措施,始终遵循“不改变原状”的文物保护要义,实施多项莫高窟崖体和洞窟的加固,抢救了许多洞窟精美的壁画和彩塑;针对莫高窟壁画和彩塑逐渐褪化,采用数字化技术,逐步完成莫高窟全部文物的数字化储存;为提高莫高窟保护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采取了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技术,建立了莫高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这些措施都体现了文物本体及其环境“不改变原状”的保护精髓,真正让莫高窟得到真实、完整的有效保护,真正让莫高窟“延年益寿”。

  三、敦煌莫高窟的合理利用

  敦煌研究院在把文物保护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旅游开放创造条件。为充分发挥莫高窟的教育弘扬传承功能,精心挑选了不同时代、不同窟型、不同彩塑、不同壁画等代表性敦煌艺术向游客开放,使游客在短时间的观赏中能领略洞窟的精华。我们还配备了训练有素的专职讲解员为所有游客讲解,通过准确优美、深入浅出的讲解,向游客揭示了莫高窟精湛的艺术价值和丰厚的文化内涵。为使游客能深度观赏,还在莫高窟建设了博物馆和藏经洞陈列馆,进一步解读莫高窟的文化价值。敦煌研究院还努力使莫高窟走出敦煌、走出甘肃、走出国门,多次在国内外举办敦煌艺术展览,近年来还创办了数字敦煌艺术展。这些敦煌艺术展览均获得极大成功,让辉煌灿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世界影响力越来越大。

  莫高窟自1979年正式开放以来,敦煌研究院始终将保护贯穿于旅游开放的全过程。坚持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做好保护的原则,没有为旅游开放牺牲文物,也没有为保护文物闭门谢客,而是把保护与利用恰如其分地联系起来。为保证洞窟文物的安全“舒适”,又保证游客观赏环境的安全舒适,在所有开放洞窟安装了传感器,做实时常年监测,以确定开放洞窟内的相对湿度和二氧化碳浓度的临界值,确定开放洞窟的最小面积和每批进洞参观游客最多人数,确定日游客最大承载量,做到科学有据的合理利用。

  敦煌研究院为了既有效地保护洞窟,又让游客得到更好的观赏体验,改变了以往单一参观洞窟的模式,利用科技手段将洞窟壁画、彩塑搬到洞外展示,建成了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让游客先观看4K超高清宽银幕电影《千年莫高》和8K超高清球幕电影《梦幻佛宫》,对敦煌艺术有了初步体验后,再到莫高窟实体适度观赏洞窟。游客普遍反映这种参观方式使千年文物走出洞窟,激活了其生命力,比单一参观洞窟效果更好。

  四、敦煌莫高窟的严格管理

  制订专项法规。敦煌研究院在甘肃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根据国际和国内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行规,起草了《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2003年经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条例》规定了莫高窟的保护对象、范围,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以及遵循的保护方针和原则,也规定了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保护莫高窟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责任,并对旅游开放的环境容量、游客数量提出明确要求。《条例》颁布后,我们制订了莫高窟保护、旅游开放洞窟标准和游客预约管理等规章制度,规范了自身行为。在保护范围内无论旅游基础设施或办公设施,严禁破坏莫高窟的本体和环境风貌、严禁建设商业设施。《条例》颁布后,有人提出压缩莫高窟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搞开发建设,甚至建议莫高窟“捆绑上市”,把莫高窟交给企业经营等,我们都依照文物保护法和《条例》一一做了解释与制止。《条例》为莫高窟的保护、利用与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

  制订保护规划。莫高窟的保护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明确的保护方向、保护目标、保护原则、保护措施。敦煌研究院根据国际和国内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行规,及国际文物保护理念,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制订了《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2006—2025)》。《规划》在对莫高窟文物本体和环境要素的价值作出全面评估,及对莫高窟的本体及其环境的保护、保存、利用、管理和研究分别作出系统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制订出总体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实施细则,又按照保护、研究、利用和管理四个方面制订分项规划的目标与对策,编制主要措施与分期实施计划,最后提出规划实施的支撑体系。《规划》的制订为保护、利用和管理莫高窟提供了规范性和权威性的指导和依据。《规划》制订完成后,经过上级政府审批、颁布,至今已有效实施了10年。

  坚持“开门保护”。敦煌研究院与国内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持续多年开展合作,共同对莫高窟的保护、传承和管理进行了探索研究,吸收了国内外的先进保护理念和成功管理经验,学习了先进的保护方法和修复工艺,使保护工作逐渐与国际接轨,在我国古代壁画保护研究领域居于领先地位。敦煌研究院还采用各种办法,培养不同层次人才,充分借助国内外合作的有利条件,选送中青年专业人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进修学习。现已建成一支多学科的专业人才队伍,为莫高窟的保护传承事业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敦煌研究院对莫高窟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严格管理,获得了国内外广泛认同和赞许。2010年在巴西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4届会议,将敦煌莫高窟的保护管理、旅游开放经验作为典型案例,向各国世界遗产地传播供大家分享。会议形成的大会文件附件文本指出:“莫高窟以非凡的远见,展示了有效的遗产地旅游管理方法,以保护遗产地的价值,树立了一个极具意义的典范形象。”

 

  (作者:樊锦诗,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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