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中共苏州市委出台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苏州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重点工程”,要求苏州文艺界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建设文化强市,为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谱写好中国梦苏州篇章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文艺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为人民抒写、抒情、抒怀的价值取向;常态化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加大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力度;建立经得起人民群众检验的评价标准。文艺工作者在各类文艺创作、服务活动中要自觉担当弘扬中国精神的神圣职责,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提升苏州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工作水平;力争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精品力作,把创作精品作为中心环节;加强精品生产的组织引导与扶持;推动网络文艺繁荣发展。“实施意见”要求营造繁荣发展文艺的良好环境,加强文艺理论与评论工作;切实加强文艺阵地建设;推进文艺国际交流互鉴。加快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加强文艺工作者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文艺名家和高素质人才;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工作。“实施意见”最后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充分发挥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
“苏州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重点工程”具体包括:一、苏州文脉传承工程;二、地方戏曲振兴工程;三、精品创作繁荣工程;四、文艺阵地强基工程;五、文艺惠民普及工程;六、文艺队伍提升工程;七、人才高峰集聚工程;八、政策环境保障工程。
政策链接
苏州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重点工程
一、苏州文脉传承工程
1.实施吴文化整理和研究工程,推进《苏州通史》、《苏州文献丛书》编纂工作。
2.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大型电视专题片《苏州史纪》、《江南水乡古镇》、电影纪录片《苏州手艺》、报告文学《指尖传奇》等一批重点作品。
3.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开展昆曲、评弹、苏剧、滑稽戏、桃花坞木刻年画等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确保学生每年免费欣赏到两场戏曲演出。
4.办好文化部和苏州市合作共建的匈牙利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研究设计“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成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地方戏曲振兴工程
1.实施戏曲抢救保护工程。开展戏曲经典剧目、名家名折音像抢救录制,制定各种类戏曲传承保护规划。建立苏剧传习保护中心。
2.扶持戏曲创作生产。建立中国戏曲苏州创作基地,实施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计划,启动苏州戏曲文本交流工程。对入选国家艺术基金、国家舞台艺术创作精品工程、江苏艺术基金、省重点投入剧目工程、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剧目给予相应资金配套。
3.加强戏曲专业教学,重点支持戏曲专业学校面向全市中小学校选拔新苗,特别是昆曲表演等重点专业从小学阶段开始招生。推进苏州评弹学校升格。推动形成戏曲专业学校中、高等教育衔接机制和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专业人才与戏曲院校教师“双向交流”资质认定机制。
4.深化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岗位职务序列和分配机制改革,探索实施艺、技衔制和院团长职级制。
5.培育戏曲市场,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试点探索演出场馆补贴、表演团体补贴或文化消费补贴模式。
6.拓展戏曲展演平台,办好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虎丘曲会等戏曲品牌文化活动。
三、精品创作繁荣工程
1.常态化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梦”苏州篇章创作采风、“百名文艺家走百村”等活动。
2.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目标责任分解工作,推出一批优秀文学、影视、音乐和舞台作品,冲刺全国、省各文艺门类最高奖项。
3.搭建国家级创作展示平台,举办苏州作家与中国当代文学研讨会、“江南如画”中国油画作品展暨颜文樑艺术奖评选、中国粉画展、全国中国画名家邀请展、中国油画艺术学术座谈会、中国美术苏州圆桌会议、“得意之作”当代书法名家邀请展、中国苏州国际摄影大展等高层次文艺展示交流研讨。
4.贯彻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性文艺评奖。组织苏州市文学艺术奖评奖,开展全市文学、戏剧、美术、书法等各文艺门类专业奖项评选,启动苏州“文华奖”、“繁星奖”展演活动。
5.建立健全文学、音乐、影视等网络文艺社会组织,把网络文艺作品纳入文艺作品评奖体系,组织开展网络文艺作品创作大赛等活动。
6.加强文艺理论与评论工作。加强文化研究,规范文化研究项目的资助和管理。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力量,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开设文艺评论专栏。
四、文艺阵地强基工程
1.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加快全市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场”排练演出场所的建设和改造,改善文艺单位发展的设施条件。推进吴门书道馆二期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博物馆城”建设。
2.加快理顺作为公益性使用的国有文化资产归属关系,简化手续并对相关收费给予优惠。
3.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创新学校艺术教育和艺术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出台《苏州市未成年人艺术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筹建苏州市少年艺术团。
4.加大影视类园区建设发展支持力度,推动我市实现国家级影视制作基地零的突破。筹建苏州交响乐团。
五、文艺惠民普及工程
1.提升文艺惠民质量和水平。开展“家在苏州·情满水城”、群星大舞台、舞台艺术“四进工程”、公益电影放映、“群星璀璨”等文化惠民活动以及“德艺双馨”文艺家讲师团公益讲座、“翰墨薪传”书法教育“千百工程”、“新吴门画派”苏州当代中国画大展、“新吴门·六月风”苏州美术大展、“家在苏州·美丽乡村”美术书法摄影“三进城”展览等文艺志愿服务、全民阅读等活动。
2.加大对市区群文特色广场活动、优秀团队和优秀辅导员扶持力度。实施“五个一百”工程。
3.举办苏州阅读节、少儿艺术节、摄影艺术展、合唱艺术比赛、小戏小品大赛、民间艺术节、校园舞蹈大赛等活动,推出一批群文创作成果。
六、文艺队伍提升工程
1.加强文艺工作者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做人民喜爱的文艺工作者”活动,评选表彰苏州市“德艺双馨”中青年文艺工作者、优秀青年文艺工作者。
2.继续深入实施“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资助一批文艺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资助文艺项目达到200个。
3.加大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建立针对紧缺人才引进的联办会商机制。探索建立文化单位柔性引才制度,实施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大力加强与省外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合作创新。
4.办好文艺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文艺专业,扶持文艺院团加强专业创作队伍建设、抓好后备人才培养,推荐优秀基层文化工作者进入高校进修提升。
七、人才高峰集聚工程
1.实施苏州文艺人才高峰计划,集中力量引进和培养10至20名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有影响的文艺名家。
2.量身打造“大师工作室”,在场地租赁、宣传组织上提供扶持,为名家在北京、上海等地组织专场演出、专题展览或作品研讨会等活动。
3.创新资助模式,积极鼓励推动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重大作品的创作生产,资助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有影响的“名家大作”。
4.发挥名家引领带动作用,启动“名家传艺”计划,以项目支持的方式,每年重点支持一批文艺名家带徒传艺。
八、政策环境保障工程
1.推动各级政府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和省、市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本地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
2.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围绕促进文学创作、影视剧生产、网络文艺发展等,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和办法。逐步增加现有文化艺术类项目资金数额,探索设立苏州艺术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
3.完善机制,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
4.加大对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和文联文艺之家的支持保障力度,高度重视文联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拓展文联文艺家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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