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分三批曝光了 228家“山寨社团”,涉及文艺类的有 29家,约占 13%。这些“山寨社团” 主要是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并擅自在我国境内以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等方式大肆敛财。文艺类“山寨社团” 多数冠以“中国”、“中华”等国字头字样,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文艺团体名称相近,极具欺骗性。社会公众一旦上当受骗,就会误认为是合法登记的社团组织在行骗,严重损害了合法社团组织的声誉,影响十分恶劣。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对“山寨社团”在境内的活动进行规范,民政部也将对曝光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为避免文艺工作者因不明真相而参加“山寨社团”组织的活动,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特别提示广大文艺工作者登陆民政部 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 点击查看 )或当地民政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相关社团组织的合法性,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山寨社团”名单和活动线索,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 民政部门咨询电话: 010-58123114,举报邮箱: mjjzfb@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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