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文化部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自2016年起,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升至每人每年2万元。
自2008年起,中央财政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8万元。2011年,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万元。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巡视员马盛德表示:“这次再度提高补助标准,将有效解决部分传承人在传习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对提高传承人积极性,引导社会关注传承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在我国公布的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已有295人去世。为最大限度避免非遗“人亡技绝”,文化部于2015年启动了300名年满70周岁及不满70周岁但体弱多病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把传承人的知识技艺,用口述片、传承教学片等形式记录保存。
(图片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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