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第二批全国重点美术馆授牌仪式在北京举行,文化部向浙江美术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颁发“国家重点美术馆”标牌。此外,2011年评定的9家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包括中国美术馆、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江苏省美术馆、广东美术馆、陕西省美术博物馆、湖北美术馆、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北京画院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也在本次评估中顺利通过复审。至此,“国家重点美术馆”的阵容扩充到13家。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伟出席仪式,向第二批国家重点美术馆授牌,并发表重要讲话。
(图片来源:浙江美术馆官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推动美术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文化部于2008年颁布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并于2010年开展了首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这是文化部在新的社会和文化发展形势下着眼美术馆行业发展和专业建设,特别是加强美术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2014年,文化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考虑到近年来我国美术馆事业迅速发展,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文化部从当前我国美术馆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2008年版的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及相关标准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启动了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为保证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及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复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文化部先后印发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修订稿)》、《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的通知》,并专门制定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及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复审实地考察专家小组工作规程》等一系列文件及规章制度。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提高美术馆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探索美术馆科学管理方法,推动美术馆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评估主要是从美术馆的综合管理、建筑与环境、藏品资源、展览与社会影响、公共教育与公共文化服务五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旨在评估美术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发挥公共文化传播功能的能力和实绩,科学考评美术馆的典藏、研究、展览、公共教育和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美术馆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美术馆的管理水平、专业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使美术馆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社会贡献率,同时便于社会关注与监督。
据了解,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共收到全国60余家各级各类美术馆的申报材料。通过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核及专家组的初评,共有15家美术馆进入实地考察程序。在实地考察中,各专家组严格执行考评工作的各项要求与规程,经过专家评委在复评环节的分组实地考核以及终评,浙江美术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四家入选。就评估结果看,与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多为省级馆或中央直属单位不同的是,在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中入选的,除了浙江美术馆是省级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都是市级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是院校美术馆。这种现象,既反映了当前美术馆多层次发展的状况,也是最近几年文化部不断加强对美术馆管理及重点扶持的成果体现。
今年7月至9月,文化部成立的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在开展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的同时,也按照新修订的评估办法,对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予以全面考察,完成了对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的复审工作。从复审结果来看,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经过近5年的探索与创新,在展览展示、收藏典藏、服务推广、国际交流、综合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自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所发展与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
美术馆的发展与建设,不仅关乎自身硬件的提升,更重要的是面对公众,美术馆在功能性、服务性方面对自身都有了更深层的要求。所以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与第一次相比,更加强调美术馆在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教育上的建设,这也是考评细则和专家实地考察中都比较侧重的方向。而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的实施,也达到了“以评促建”的目的,有效推动了中国美术馆系统的专业化建设,带动了社会各界对美术馆事业的关注和认知。文化部将在展览展示、作品收藏、人员培训、国内外交流等方面给予国家重点美术馆以优先支持,也将通过高标准的引领,进一步推进国内美术馆的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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