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香港流行歌曲是华语流行歌坛的核心组成,其联接世界,且对内地流行音乐有着巨大影响。1949年之后,香港延续了大上海流行音乐的成就,在中国流行音乐的生死关头承接薪火且取得更为丰富的发展;1978年起,香港开始反哺内地流行歌坛,在整个80年代,香港及台湾的流行歌曲对内地形成碾压之势,内地“歌手签约制”也是从香港引入;1997年之后,香港流行音乐、影视娱乐业的重心开始往内地转移,与内地融为一体。规范的市场经济、多元的文化环境、自律的行业协会,这三点是香港流行歌曲繁荣的重要支柱,也是内地流行歌曲发展亟需的支撑。
关 键 词:流行歌曲 香港 内地
香港流行歌曲,是这颗“东方之珠”上的一道靓丽色彩,也曾是世界华人流行音乐的标杆。许冠杰、谭咏麟、张国荣、梅艳芳、张学友、刘德华、陈奕迅、“达明一派”……当然,还有令人唏嘘的杰出的Beyond。香港流行歌曲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它联接世界,且对内地歌坛有着巨大影响。这种影响贯穿各个时期,并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承续
“新文化运动”以来,西方的启蒙思想、民主与科学观念以及流行文化在中国广大城市得到一定程度的传播。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以美国爵士乐、百老汇歌舞、好莱坞电影为代表的流行文化大量涌入这个“十里洋场”,市民也表现出对流行音乐的强烈喜好。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流行音乐自上海发轫,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传播开来。
1927年,中国第一首流行歌曲《毛毛雨》(黎锦晖词曲)在上海问世。
1927年到1949年,上海歌坛星光熠熠。歌星有黎明晖、周璇、龚秋霞、白虹、姚莉、欧阳飞莺以及李香兰等;作曲家除了被称为“中国流行音乐之父”的黎锦晖外,还有黎锦光、陈歌辛、姚敏、严折西等;作品则有《玫瑰玫瑰我爱你》《夜上海》《等着你回来》《同是天涯沦落人》《夜来香》《如果没有你》《天涯歌女》《四季歌》等,这些歌曲传唱至今。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革命歌曲成为内地的主流音乐,流行歌曲则遭到驱逐并在此后30年间消失殆尽,很多流行音乐人跑到了香港。当时上海是有大批文化人随国民党跑到台湾地区,但流行音乐的生存基础是工商业文明,因为《台湾省戒严令》(1949年),台湾地区流行歌曲极为萎靡,直到经济开放后的1966年才迎来发展契机,而香港却保存和延续了中国流行音乐的血脉。
上海与香港本来就是中国工商业文明发展程度最高的地方,双城互动频繁,上海的影星、流行歌星、流行音乐曲作家、词作家本来就经常参与香港电影、娱乐方面的工作。较早来到香港的上海流行音乐作曲家是李厚襄,1949年他为香港长城影业公司的电影《血染红海棠》配乐,创作的插曲《东山一把青》和《祝福》一炮而红。梁乐音随后来到香港,他为电影《月儿弯弯照九州》(1951年)作曲的同名主题歌传唱至今;1957年他为电影《神秘美人》谱写的插曲《分离》和《梅花》,俱是风行东南亚。王福龄1952年从上海移居香港时方27岁,此后大放异彩,作品有《今宵多珍重》《南屏晚钟》《钻石》《甜言蜜语》《我的中国心》《狮子山下》等等。当然,最具代表性的作曲家当属姚敏,他在大上海时期已经红极一时,1950年来到香港后经过几年的适应,藉为1956年的音乐电影《桃花江》谱曲而迎来自己的“香港时代”,连连写出《特别快车》《情人的眼泪》《卖汤圆》《我要你的爱》等等。
香港延续的并不只是流行音乐的作曲,演唱《东山一把青》的“低音歌后”白光、演唱《祝福》的“秋水伊人”龚秋霞都是自上海南下;代唱《桃花江》的姚莉是姚敏的妹妹,也是来自上海;张露没学过英语,来香港后却能把英文歌曲唱得别有韵致,时称“西洋歌后”;梁萍是少数能作词作曲的流行歌星,1949年后在香港发展,录制有《两相依》《桃花恋》等,后定居于新加坡;逸敏在上海时期的歌唱成绩一般,到香港后知名度节节攀升,与她情形相似的还有演唱《月儿弯弯照九州》的屈云云……来自上海的香港影星(包括白光、龚秋霞)胡蝶、陈燕燕、袁美云、陈娟娟、李丽华、白云(男)等等,也唱红了多首流行歌曲。
移居香港的还有上海的词作家,比如陈蝶衣、范烟桥、程小青等等,前面所举梁乐音谱写的歌曲,词作者俱是其老搭档李隽青。
反观那些留在内地的流行音乐人,则全部转往其他行业,很多人还因当初的作品受到批判。[1]吴莺音1946年才出道,但所唱歌曲首首走红,比如《明月千里寄相思》《春光无限好》《断肠红》等,迅速坐实“上海歌后”的位置,本来前程似锦,但她之后的歌唱活动要等到1957年应香港百代公司之邀自上海赴港录下著名的《我有一段情》。
值得注意的还有上海百代唱片公司,这家公司有“当代名歌全归百代”之称,乃当时中国也是亚洲最大的唱片公司,出版与发行的唱片遥遥领先于其他唱片公司,其“在民国流行音乐史上的地位,确是别家无法企及”[2]。1949年上海百代唱片公司停业,1952年在香港重新运营,并成为香港当时最成功的流行音乐唱片公司。
香港词曲大家黄霑曾说:“香港流行曲作曲人,资历稍深的一辈,全是喝中国时代曲老歌的奶水长大的。”[3]此言非虚。不过影响从来都是双向的,对于香港来说,来自上海的流行音乐人、唱片公司使香港迅速成为世界华人流行音乐的重镇;对于内地来说,香港在中国流行音乐的生死关头承接薪火且取得更为丰富的发展,并在30年后反哺内地流行歌坛。
二、反哺
内地流行歌曲不存的30年,香港流行歌曲却风生水起。除了“大上海风格”,还有英语流行歌曲。1964年英国“披头士”乐队在香港演出,和他们首次登陆美国为同一年,在香港掀起英语歌潮。粤语歌曲的壮大则以1974年的《啼笑因缘》《浪子心声》为标志,涌现出许冠杰、罗文、徐小凤、叶丽仪、甄妮、汪明荃等名震一时的明星人物。
1979年12月31日,内地的流行歌曲《乡恋》作为电视片《三峡传说》的插曲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在众多流行音乐研究者的眼中,这首歌是“中国流行音乐”的坐标原点,但在笔者看来,这首“中国当代第一首流行歌曲”既面目可疑也无足轻重。首先,“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中国的流行歌曲自1927年诞生以来从未中断过,《乡恋》至多是“内地当代第一首流行歌曲”。其次,《乡恋》的曲风和唱风明显受到邓丽君演唱歌曲的影响,这才有大陆出了个“李丽君”之说[4]。而在此之前,签约香港唱片公司的邓丽君的歌曲早从广东“登陆”,通过一遍遍私下翻录的磁带风靡内地。再次,中国内地流行歌曲的发展是自下而上的“反启蒙”,就地域而言内地流行音乐当时的大本营是广州而不是北京或者上海,就传播媒介而言流行音乐的“神器”是个人手中的录音机而不是中央电视台,就观念与行动而言流行音乐的先锋是乐迷而不是体制内的作曲家或歌唱家。
1978年底,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自此,内地的娱乐文化有了存在的可能,海外探亲的人有了把流行歌曲磁带扛回来的行动。甚至,“流行音乐比改革开放还要早一点进来,是在1976年和1977年初的时候,当时很多流行音乐的录音带,已经通过各种各样的(非正常)渠道进入到广东和福建等地”。[5]也就是说,早在1976年,香港流行歌曲已经在反哺内地。借改革开放东风,这种风潮更为壮观,1979年的《北京音乐报》如此报道:“目前广州已进口了二十万部录音机……到处都可以听到国外和港澳的轻音乐与流行歌曲。”[6]
在这中间,邓丽君几乎就是流行歌曲的代名词。邓丽君出生于台湾云林县,自台湾出道,但与香港互动较多,并先后签约香港乐风唱片和宝丽金唱片。从1975年直到1995年病逝,邓丽君的歌唱事业主要由宝丽金负责。香港著名电影《甜蜜蜜》的名字就取自邓丽君演唱的歌曲《甜蜜蜜》,影片描写邓丽君在内地的影响远大于香港。这有事实基础:第一,香港歌星众多,更新换代快,邓丽君虽光彩照人,却有众多歌星与之争锋;在内地,邓丽君的歌曲经过转录,是呈几何级数扩散,影响力远大于其他歌星,持续周期也更为长久。第二,无论是香港或者台湾,听赏邓丽君乃稀松平常之事,记忆点不深刻;在内地,邓丽君的轻歌曼舞、娓娓道来对于内地一直接受“高硬快响”歌曲的耳朵来说是如遭电击般的初遇,很多人为了转录邓丽君的磁带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为了听因多重转录而严重失真的邓丽君歌曲还要躲在被窝里以免被人发现……
改革开放之初,内地的电视媒体渐渐崛起,不过节目单一、制作简陋,作为世界华人影视制作中心的香港的电视连续剧适时传入内地。《霍元甲》《上海滩》《射雕英雄传》《万水千山总是情》等作品你方唱罢我登场,一部剧这台播罢那台上(大多没有购买版权)。伴随着这些万人空巷的电视剧,《万里长城永不倒》《上海滩》《铁血丹心》《万水千山总是情》等电视剧主题歌脍炙人口,粤语歌曲这种本来带有地域性的流行歌曲在内地得到广泛传播。
在网络还未广泛应用的20世纪,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影响力比今天要大得多。1983年首届“春晚”小试牛刀并取得极大成功,1984年“春晚”扩大规模,首次邀请来自香港的歌星奚秀兰、张明敏献艺,《阿里山的姑娘》和《我的中国心》引起轰动。中央电视台不仅是一家媒体,还具有鲜明的政治象征性,随后香港流行音乐取得“护身符”,在内地冲开的缺口越来越大。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内地唱片业亦放松了政策面的监管,对内地歌手专辑中的歌曲不再有严格要求,尚处于起步阶段、优秀作品匮乏的内地歌坛全面掀起爆炒香港、台湾流行潮。
整个80年代,香港和台湾的流行歌曲对内地形成了碾压之势,内地“流行乐的时间曲线,和抄袭、Copy、模仿、借鉴等关系密切。最早期叫扒带子,扒港台的欧美的,一个个和弦与节奏型被高度模仿,并以谁扒得最像为标杆,由此竟也产生了一代为数不少的大陆乐坛大师们”[7]。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内地广播媒体的流行音乐排行榜上,上榜歌曲也绝大多数来自港台,台湾的“小虎队”、齐秦、童安格、罗大佑(1985年后在香港发展),香港的谭咏麟、张国荣、梅艳芳、李克勤以及轮番上场的“四大天王”张学友、刘德华、黎明、郭富城……有时候甚至十首榜单曲目无一来自内地。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1993年才有所改观,这一年是邓小平“南巡讲话”的第二年,也是香港音乐人刘卓辉在北京创办大地唱片并“开始了大陆较正规的歌手包装工作”[8]的第二年。
“歌手包装”自古就有,在任何政治体制下都存在,但工商文明体系下的“歌手包装”与唱片公司的“歌手签约制”联系在一起。歌手签约是指歌手一定期限内的演出事务都包给公司,公司则把歌手塑造为明星,动用创意、企划、制作、宣传等各类人员,为歌手量身定做歌曲、制造噱头、增大媒体曝光机会等,最终达到歌手走红、公司获利之目的。之前,内地音乐家属于某个国营演出团体或者作为“个体户”单打独斗,在大众传播时代很难与港台流行歌手抗衡。1990年以来广东受香港影响、得风气之先,“卜通100娱乐中心”、苏越、新时代影音公司等团体与个人在内地开展了“歌手签约制”最初的实践,推出了杨钰莹和毛宁。1992年,香港流行音乐人刘卓辉的大地唱片公司在北京成立,全面施行“歌手签约制”,推出李玲玉、景岗山、艾敬和陈劲等[9]。自此,签约制在内地全面开花,内地的流行歌曲在各类音乐排行榜上开始能与港台歌手一较短长。
三、融合
1997年之后,香港回归,其文化和政治、经济受内地的影响日益加深,香港流行音乐、影视娱乐业的重心开始往内地转移,香港流行音乐呈现逐渐下跌态势。不过这是与自身历史相比,香港今日的音乐成就依旧可圈可点。“四大天王”余威尚在,古巨基、陈慧娴、莫文蔚、谢霆锋、邓紫棋、方大同、MLA等歌星也都有不错成绩,何况还有陈奕迅。歌曲创作方面,陈辉阳、雷颂德、伍乐城、林夕、黄伟文等人是中流砥柱,较之原来翻唱日本歌曲的“巨星时代”其实是在前进。
1997之后,香港流行歌曲与内地的合作更多。影响几代人的华语流行音乐教父级人物罗大佑2000年后的重心由香港转往北京。“香港歌星‘北上’已经不是什么新鲜套路了,何韵诗……直接跑到内地来做宣传;梁咏琪……实际上是借着发行新唱片来北京做演唱会”[10]。而在1997年之前,香港流行歌曲虽然大规模进入内地,歌星的工作阵地依然是留在香港。
香港流行歌曲融入内地的表现不仅是歌手在内地“捞金”,其还以更深入的方式影响了内地流行音乐的发展。内地第一个把音乐总监、乐手名字都打在荧屏上的歌唱竞赛节目是湖南卫视现象级的“我是歌手”,音乐总监梁翘柏即来自香港。梁翘柏集作曲、作词、编曲、音乐监制、电影与舞台剧导演、编剧于一身,台前曾是香港乐团“浮世绘”的灵魂人物,在幕后则是蔡琴、陈奕迅、容祖儿、陈慧琳、许志安、杨千嬅、李克勤、卢巧音以及内地的王菲、周笔畅、何洁、李霄云等歌手的唱片监制、作曲与编曲人。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梁翘柏还充任编曲和吉他手。节目另外的吉他手黄仲贤、Jason Kui以及贝斯手单立人也来自香港。海外吉他手质优价廉又敬业,这几乎是流行乐坛的共识。梁翘柏在内地参与的流行音乐工作还有很多,比如2016年底王菲的“幻乐一场”演唱会就是由他操刀配乐。
香港音乐人的敬业精神及其积极参与内地的音乐的制作与交流,促进了内地音乐的快速发展。
如果说内地对音乐版权的保护远远滞后于现实需要的话,那么香港却有“超前”的表现。早在1946年,英国表演版权协会就在香港成立机构维护音乐家权益。1977年,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CASH)开始运营,目前有本地和域外八十多家分支机构的两百多万会员的音乐作品版权受其保护,遍及世界一百九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扣除行政费用后,协会的所有收益都会返回给版权人。香港音像版权授权协会(PPSEAL)是另一家版权机构,1984年成立,隶属于国际唱片业协会,主要代理音像产品及卡拉OK的版权。协会的良好运行,使得版权所有者不用操心自身权益遭到侵犯,也让版权使用者免于侵权之过或者四处谈判之苦。目前,内地也越来越重视音乐版权的保护,无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改还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机构的运行,都对香港多有参考。但是如何做到中立、高效、便捷、公平,如何真正服务于版权人而不是自身利益,内地还要和香港继续交流,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四、启示
从中华文艺版图的大格局考察,香港为内地流行歌坛提供的镜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规范的市场经济,为流行歌曲发展提供了优渥土壤。流行音乐与商业密不可分,这在中国“重农抑商”的传统文化语境中成了流行音乐的一大阻碍。但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皇权独大才是明清以来中国不敌后发的西方工商国家、陷入连环屈辱史的原因。历朝历代中国农民只是被权力盘剥的对象,连基本权利都没有,所谓“以农为本”不过是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历朝历代都有商品经济存在,但是总被权力轻易征收,政府不仅灌输“安土乐生”观念,更设置种种限制和惩罚使生意人“动移失业”,以此来适应朝廷的前现代管理方式。商业文明的发展需要一个开放的社会,规范的市场经济是更为文明的社会。香港素以优良治安、自由经济和健全法制闻名于世,尤其是自由经济和健全法制,不仅保证了优良治安,更为流行歌曲的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机制和保障。内地流行歌曲的发展同样需要释放个人和经济机构作为市场主体的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机构既不能越俎代庖(越位),也不能放任不管(缺位),而要回归本位,为市场经济的规范运作保驾护航。
第二,多元的文化环境,为流行歌曲发展提供了持续保障。很多人都盼望世界有一个本质,只要向着这个本质努力就可万事大吉;在音乐领域,则有一种最优音乐,努力使这种最优音乐显现就是人类的使命。实则不然,文化更像是一种生态,“同则不继”,物种的丰富才能保证生态的健康生长。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就像对食品的需求,不能偏食,单吃某种“正确的食品”不仅会生餍而且能生病。香港流行歌曲的发达即是得益于健康的文化生态。香港尊重音乐的多元化。不仅是流行音乐,香港的古典音乐、民族音乐都有良好的发展,在流行歌曲内部,香港其实也表现出鲜明的多样化特点,虽然香港的音乐人一直在揭露香港流行歌坛的不足。除了时尚巨星,香港市井的“庙街歌王”尹光也可以在红馆开演唱会,与他类似还有的士司机夏金城,自费出版卡带靠庙街寄卖竟然卖出50万盒[11]!即便是主流的陈奕迅,他也有非主流的《浮夸》(2005);即便是跨界的古巨基,他也有全部用吉他编曲的发烧级专辑《Guitar Fever》(吉他高烧,2008);即便是流行音乐的“老人”张学友,也出版有爵士乐唱片《Private Corner》(私人角落,2010)。香港歌坛的新人中不能不提方大同,他是词曲唱编的多面手,曲风也很是多变。此外不为内地更多人熟悉的农夫、Rubberband、MR.等歌手或乐队,风格更是多样……一个开放的文化环境,即便有一时得失,但长远看来总是生机勃勃。此外,流行歌曲内部的市场竞争以及开放的文化媒介保证了香港不能容忍“假唱”,也促使音乐人主动去持续提高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水平,而不是只讨好几个“分蛋糕的人”。
第三,自律的行业协会,为流行歌曲发展提供了权益支持。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和香港音像版权授权协会是非赢利的行业协会,具有独立性,采用现代化的版税分发系统来维护版权人的权益,保证了各类音乐创作人的积极性。这两个协会既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商业公司,属于社会团体性质。文化必须在制衡中才能够免于褊狭,而文化的博弈不可能仅靠那些性格坚强、坚持理想的流行音乐人,他们需要能够维护自己知识版权并具有谈判能力的代理组织。我国正处在政府转变职能的进程之中,在政府和企业之外发挥社团的社会建设作用是改革的应有之义。
[1] 吴剑:《何日君再来——流行歌曲沧桑史话》,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10年,第237页。
[2] 葛涛:《“百代”浮沉——近代上海百代唱片公司盛衰纪》,《史林》2008年第5期,第41页。
[3] 黄霑:《香港歌曲的祖宗》,《北方音乐》2004年第10期,第38页。
[4] 欣然:《李谷一首唱〈乡恋〉是如何解禁的》,《开心老年》2008年第8期,第23页。
[5] 陈小奇,陈志红:《中国流行音乐与公民文化》,广州:新世纪出版社,2008年,第2页。
[6] 王景涛:《人民需要轻音乐和抒情歌曲》,《北京音乐报》1979年12月1日。
[7] 蒋明:《被盗版的青春》,《流行歌曲》2011年第5期,第12页。
[8] 王思琦:《中国当代城市流行音乐——音乐与社会文化环境互动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92页。
[9] 北京汉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十年——中国流行音乐纪事》,北京:中国电影公司出版社,1997年,第95页。
[10] 毛球:《光辉岁月,不说再见》,北京联合出版公司,第308页。
[11] 毛球:《光辉岁月,不说再见》,北京联合出版公司,第260页。
*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流行音乐研究现状与前沿问题探津》(2016BYS008)阶段性成果。
*张 燚: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吴江涛
《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第6期 总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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