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金融工具,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及产业基金融资对接会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
对于很多文化企业来说,“债券融资”早已不是陌生的融资手段,但是否能将这项融资手段用到实处,也正在考验文化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实力。
201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发行文化产业专项债券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对于这一政策利好,很多文化企业蠢蠢欲动。但哪些文化主体适合发债,债券融资有什么好处,文化产业专项债的发行成本如何,发债需要多长时间,申请发债对于发行主体累计债券余额有何要求等问题,直指文化企业痛点。
为了帮助文化企业提高融资能力,更好地发挥企业债券和产业基金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促进作用,自4月10日起,由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共同主办的“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及产业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已陆续在深圳、北京、哈尔滨举办3场活动。截至目前,对接活动现场已有100多家文化企业报名参加,意向发债企业近20家。
优势——国家支持鼓励文化企业发债
《指引》鼓励企业发行可续期债券,用于剧场等文化消费设施、文化产业园区等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成后有稳定现金流来源的项目,允许以项目未来收益权为债券发行提供抵质押担保;项目建成后形成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可将无形资产为债券发行提供抵质押担保。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利好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融资,也有利于推进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转化,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北京站的活动现场,文化产业司项目指导处相关负责人为文化企业解读了国家最新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据介绍,“文化产业专项债”属于“鼓励类”债券;债券融资不需要资产抵押,可以凭借企业信用融资,节省了融资成本;债券申报可走发改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一般材料制作20个工作日,申请和审批30个工作日),操作流程简便,极大缩短融资时间;同时债券融资弥补了银行贷款融资额不足的缺口。
根据新元文智文化产业投融资数据平台显示:2017年,文化企业的债券融资达到2200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150%。高速增长的背后反映出文化企业利用债券融资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作为活动的承办方之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文化产业专项债的发行细则,包含申报流程和申报条件、募投项目要求、申报主体财务要求等。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于浩洋也表示,在整体的债券融资中文化企业的债券融资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较低。因为文化企业属于轻资产,企业资产规模并不大,所以债券融资充分考虑到文化产业的特点。但对于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来说,募资还是有门槛的,其中规定集合债券的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金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规模的10%。
难点——企业对金融手段不太了解
“企业发行债券相当于一次‘小上市’,能够促使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运营的规范性,有效提升公众形象,为今后的IPO奠定良好基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总经理助理王晓锐表示,“企业对金融手段不太了解,是文化企业融资真正的难点所在。”
类似情况从对接活动现场也可以窥见一斑。很多文化企业在路演过程中,以项目介绍为主,融资需求不明确,投资人对于文化企业的细分领域不熟悉,对接需求有差距。大部分文化企业还达不到发债标准,企业想在对接会上找的仅仅是股权融资的投资人。
王晓锐说:“此前,文化企业对于融资是停留在银行贷款这一种单一方式上。近两年在‘双创’浪潮中,逐渐了解到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概念,但是怎么融、如何评估自身价值等还不清楚,文化企业在投融资的认识水平上亟待提高。目前大部分企业缺乏规范的商业计划书,企业的商业模式核心产品不突出,应使用哪种方式融资还不太明白等,需要熟悉文化领域的专业机构进行辅导。”
作为活动的承办方之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是助力文化企业融资的平台,与全国知名的券商、银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500多家机构建立了紧密联系。活动结束后,深圳文交所还会继续跟进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它们对接更合适的金融资源,促进文化企业找到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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