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德国政府非常重视自身民族文化建设,通过制度支持、财团支持以及采取特殊的干预措施,对德国的文艺发展给予大力扶植。德国政府亲自出面或由政府支持的行业协会、党派团体、基金会、专业公司等组织机构,积极搭建德国的文艺评奖活动平台,比如举办德国浮士德戏剧奖、毕希纳文学奖、柏林国际电影节、柏林戏剧节等文艺评奖系列活动,评选出符合本土口味、具有示范作用的德语文艺作品以及作家、艺术家,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和推介,进而借助这些具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及人才,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德国生活和德语文化,努力塑造一个能够得到广泛认同的德意志民族形象。
一、德国文艺评奖活动的状况分析
德国的文艺奖项众多,涉及文学、戏剧、电影、音乐等艺术门类。其中影响较大的文学奖有毕希纳奖、克莱斯特奖、柏林文学奖、海涅奖等,电影奖有德国电影奖、柏林国际电影节上的金熊奖等;戏剧奖有德国浮士德戏剧奖、柏林戏剧节上的柏林戏剧奖等;音乐奖有回声奖、彗星奖和金音叉奖等。下面,笔者仅就几个特点突出的德国文艺奖项及评奖艺术节活动举例分析。
1.恪守经典意识的毕希纳奖
毕希纳奖是颁发给作家与诗人的奖项,是德国最负盛名的文学奖项,它是1932年魏玛共和国时期黑塞州的人民国家议会为了纪念格奥尔格·毕希纳设立的,起初只用于奖励毕希纳的故乡黑森地区的艺术家。1951年德国联邦政府组建的德国语言文学协会接管了毕希纳奖,使其变身为国际性的德国文学奖。目前,毕希纳奖奖金为50,000欧元,同西格弗里德·伦茨奖以及西格弗里德·翁赛尔德奖一道,成为奖金最高的德国文学奖。
在1958年制定的章程中,毕希纳奖明确了颁奖标准,即颁给用德语写作并表现突出的作家和诗人,获奖者要对现今德语文学界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现在,毕希纳奖被誉为德国的诺贝尔文学奖风向标,一旦某位作家入选该奖,也就意味着他已进入经典作家的行列。获奖者中云集了当代德语文学名家,包括中国读者所熟知的君特·格拉斯、海因里希·伯尔、埃利亚斯·卡内蒂、埃尔弗里德·耶利内克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毕希纳奖坚持文学的传统和正统,青睐于作品美学性、艺术性突出的作家。[1]获奖的作家,无论其作品是何种体裁,都应具有很厚重的文学涵养和很强烈的艺术表现力,确信是非常优美的文学作品,并且获奖作家的多部作品都能表现出很高的美学价值。[2]不论是对德国历史的深刻反思,还是描述“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在作品行文中,获奖作家都注重对德语语言本身的深度挖掘和重新塑造,注重追求丰富的文学表达形式和鲜活的文学意韵。而作品是否受到读者广泛欢迎,并非毕希纳奖的关注重点。
毕希纳奖恪守经典意识、精品意识,以庄重的文学眼光以及雅正的审美趣味评判作家。比如,2015年的毕希纳奖得主赖纳德·格茨,以特立独行的个性、独树一帜的写作方式,斩获了德语文学界其他7项重要奖项。但是,他早期那些先锋派的作品及非传统的行为并没有让这位才子得到毕希纳奖的青睐,直到30多年后的今天,经过长期的沉淀和积累,在格茨的一系列创作中体现出连续恒定的文学经典光晕之后,他才名副其实地被授予毕希纳奖。
在尊重经典、注重精品的同时,毕希纳奖并不排斥新媒体所带来的新表现形式。2015年的获奖作家格茨是德国网络文学的先锋人物之一,早在1998年他就开始写博客,对文化时事作出感想和评论,并将这些博客整理为《给所有人的垃圾》,后来成了他最畅销的作品之一。
2.力推国产影片的德国电影奖
德国电影奖,又称罗拉奖[3],是德国电影界的最高奖,有“德国奥斯卡”之称。德国电影奖是1951年德国内政部为了扶持国产电影设立的。最初的评委会除了专业人士外,还包括政治家和宗教人士,其专业性因而受到质疑。2003年德国电影协会成立后,该协会的专业评委会代替了之前的评委会。
德国电影奖是德国所有文艺奖项中奖金最多的,共计2,955,000欧元。德国电影奖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扶持国产电影,鼓励和扶持德国的电影人和电影业,积极树立德国电影形象。该奖的参赛影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语言是德语或者导演是德国人或者属于德国文化圈,制片人是德国人或者属于德国文化圈,影片的德国赞助商的赞助比例超过或同等于其他国家赞助商赞助的比例。[4]
德国电影奖注重追求电影艺术的纯粹完美。比如,2015年荣获第65届德国电影奖金罗拉故事片奖等六大奖项的影片,是由塞巴斯蒂安·施普尔导演的《维多利亚》。该片剧本只有12页,大部分对白和动作需要演员即兴发挥。施普尔和剧组人员从凌晨4点30分起,奔波在22个拍摄点,不间断地拍摄了两个多小时。通过约140分钟的一镜到底,巧妙地压缩了时间,营造出一种逼真的空间。影评家杨·屈韦勒评论说,该片具有动感的节奏,变幻绚丽的色彩、亮度和清晰度,既冷静又亲切,时而有纪录片的精确,时而有印象派的粒度。[5]
3.“不回避政治”的柏林国际电影节
在全球颇具影响力的德国电影评奖活动,是柏林国际电影节以及电影节上颁发的金熊奖。柏林国际电影节始于1951年,奖杯中熊的形象源于柏林市的市徽,金银熊像的造型是在1932年德国女雕塑家雷尼·辛特尼斯的原创基础上设计而成的。
柏林国际电影节设置若干各具特色的展映单元:以大制作和国际院线影片为主的“主竞赛”单元,为独立制作和艺术院线提供机会的“全景”单元,专门面向年轻观众的“新生代”单元,发掘德国影坛优秀新作的“德国电影”单元,聚焦非主流和先锋实验作品的“论坛”单元,以及探索多种电影手段的“短片”单元。
“主竞赛”单元设立的奖项有最佳影片金熊奖、评审团大奖银熊奖、最佳导演银熊奖、最佳编剧银熊奖、最佳男演员银熊奖、最佳女演员银熊奖、杰出艺术贡献银熊奖(摄影、剪辑、音乐、服装、布景设计)、最佳电影处女奖、阿尔弗莱德·鲍尔奖、终身成就奖等。每年大约有20部影片在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竞争。
“短片”单元设有评审团金熊奖和银熊奖,以及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短片电影奖;“新生代”单元设有青少年电影最佳影片水晶熊奖、儿童电影最佳影片水晶熊奖、青少年电影最佳短片水晶熊奖、儿童电影最佳短片水晶熊奖,还有德国儿童基金会资助的儿童基金会大奖。[6]
柏林国际电影节每年对外公布的展映影片名单大约400部,主要是全球或欧洲首映的电影作品。无论何种类型、长度及格式的影片,均可参选。除展映之外,电影节还会举办一个回顾展和一个向某位杰出影人致敬的作品巡礼专场,二者均由柏林电影博物馆的德国电影资料档案馆组织策划。[7]
柏林国际电影节并不回避政治,也不回避政治带给电影的影响。它把自己定位为国际电影生产的一面镜子,使电影节在东西方间的融合与调停中扮演了重要的文化和政治角色。刚刚过去的2016年第66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首次将金熊奖颁给了纪录片,获奖的意大利纪录片《海上火焰》聚焦难民题材,契合目前欧洲最受关注的难民话题。柏林国际电影节态度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向全世界输出了西方的文化价值观。
4.“最值得关注”的柏林戏剧节
柏林戏剧节始于1964年,是柏林艺术节的组成部分,也是德语国家最重要的戏剧节之一。柏林戏剧节每年邀请10部德语国家上个演出季中“最值得关注”的剧目来柏林演出,每年2月初公布入选名单,5月份戏剧节正式开始,持续两周。应邀参加柏林戏剧节的10部剧目,通常由7位戏剧评论家,从德国、奥地利、瑞士剧院的大约400部新戏中选出。[8]
柏林戏剧节上要颁发三大奖项:柏林戏剧奖,奖励为德语国家戏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奖金为20,000欧元;三星奖,奖励具有创新意识的戏剧家,奖金为10,000欧元;阿尔弗雷德·科尔表演奖,奖励具有出色表现的年轻演员,奖金为5,000欧元。[9]
柏林戏剧节除了设有10部戏的展演之外,还有评委、受邀导演和观众共同参与的对话会、首映派对、剧本朗读、音乐会,专门面向年轻导演和尚未成名编剧的“新作市场节”,以及国际戏剧论坛资助的世界青年戏剧工作者观摩演出和专业交流活动等。
柏林戏剧节致力于让观众了解戏剧并促进德语戏剧的丰富性。评委选出的作品在某一方面须有独到之处,对戏剧的探索和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除了表演出色、表现形式多样的剧目之外,当某一出戏正好契合了当时的一个政治、社会和文化事件,也有可能得到评委的青睐。
5.从“剧院”走出的德国浮士德戏剧奖
德国是世界上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剧院大国之一,每年的演出旺季都有约4600部剧在国立和州立剧院上演,很多城市还有由地方资助的剧院组和剧院节。戏剧节之外专门为戏剧设立的奖项有20多项,但基本是地方性的或者某个戏剧专业领域方面的奖项,相对法国、奥地利以及其他欧洲国家而言,德国一直没有国家性的戏剧奖项。直到2006年,德国才设立国家性的戏剧奖——德国浮士德戏剧奖。
德国浮士德戏剧奖由德国剧院协会、德国文化基金会、德国表演艺术协会以及当年举办所在的联邦州共同举办。2006年的第一届德国浮士德戏剧奖在埃森市举办,埃森市所在的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参与举办。
德国浮士德戏剧奖是荣誉奖,没有奖金。浮士德戏剧奖设有专业奖项、特别奖和终生贡献奖。专业奖项包括最佳戏剧导演奖、最佳戏剧表演奖、最佳音乐剧导演奖、最佳演唱奖、最佳舞蹈表演奖、最佳儿童和青年剧院导演奖和最佳舞台/服装奖等8项。
浮士德戏剧奖作为剧院的戏剧奖,评选时各个剧院可以推荐其他剧院的作品,但不可以推荐自己剧院的作品。其评委会是由德国剧院协会的艺术家委员会成员以及选出的“外部顾问”组成。评委会从各剧院推荐的作品中筛选,经充分商讨后对每个奖项提出3项提名,然后以书面方式选出最终结果。[10]
德国浮士德戏剧奖所代表的不仅是剧院艺术家的荣誉,而且也是剧院的荣誉。
二、德国文艺评奖活动的运行机制特征
德国的这些文艺评奖活动,在组织层面、操作层面上,有两方面的运行机制特征较为明显。
1.艺术专业机构主办评奖活动,德国政府给予支持
首先,德国文艺评奖活动的组织者、主办方主要是德国联邦政府扶持的一些专业协会、董事会、行业联盟以及文化公司。毕希纳奖由德国语言文学协会主办,得到达姆施塔特市、黑森州和联邦政府的资助;德国电影奖由德国电影协会主办,德国电影协会由德国文化和媒体部扶持;柏林国际电影节、柏林戏剧节都由柏林联邦文化活动有限公司承办,柏林联邦文化活动有限公司受到德国文化和媒体部资助;德国浮士德戏剧奖由德国剧院协会、德国文化基金会、德国艺术表演协会和当年举办地所在的联邦州共同举办。
不论是德国语言文学协会、德国电影协会、德国剧院协会,还是德国柏林联邦文化活动公司,其机构设置或多或少具有“半官方”的性质,都是德国政府在文化艺术方面的民间的专业的文化组织机构,在协助德国政府开展对外文化外交方面承担着政府不便出面的角色,丰富活跃了德国的文艺氛围,传播和展示了德意志民族文化。这些文化机构均有“严格高效的执行管理系统。自身组织结构均较完整,且其管理执行系统较为成熟高效。更重要的是,其所反映的政府政策执行的程度,并不逊色于任何准政府机构……”。[11]这些文化机构实际上发挥着政府助手的作用。
这些文化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是经过严格筛选的文化、艺术专业领域内的专门人才,客观上保证了较高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比如,组织举办德国电影奖的德国电影协会有1,600多名专业成员,德国电影协会主席一直由颇有声望的著名演员或者导演担当,理事会成员包含了演员、导演、编剧、服装、音效等各个电影专业领域的代表者。
其次,德国这些专业的民间文化机构进行的包括文艺评奖在内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得到了德国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不仅是场地支持、经费支持、舆论支持,更重要的是政策支持、管理支持。尤其是1998年格哈德·施罗德执政后,德国正式设置了联邦层面的文化管理机构——德国文化和媒体部,这让德国在欧洲一体化和世界文化外交舞台上增加了官方的代表,拓展了德国维护与他国国际文化关系的新途径。
德国文化和媒体部既不同于德国的文化部,也不同于德国的外交部。它的主要职能不是管理和处理国内文化政策事务,而是应对和协调国际上的文化关系与事务,支持和借助德国民间对外文化机构,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传播和推广德国文化。比如,它赞助德国艺术家进行海外交流,或邀请国外艺术家到德国交流;赞助专业协会和专业公司开展国际性艺术节和艺术评奖等。[12]
再次,德国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对德国文艺评奖活动的经费投资是巨大的、有目共睹的。“一年一度的柏林戏剧节就是政府扶持文化的一项举措,她经历了45 年的历史。政府每年投入380万欧元举行影响全欧洲的德语戏剧节,已有将近50 个国家参与了这项活动(非德语戏剧不到20%)。几十台演出风格各异,形式迥别,但突出的主题都是全面、真实地展现德语文化……”“由于德国政府对文化的巨大投入,使德国文化不再屈就于生存及市场的压力,而专注于文化本身”。[13]这些对德国文艺评奖活动的投资,一般采取由德联邦、联邦州及市政、主办方筹集和公司赞助的多种方式。比如,瓦格纳音乐节50%的经费由德联邦投资,33%靠门票收入,17%由企业或公司赞助。德国音乐节、电影节等的经费问题基本都采取多元的方式解决。这些艺术活动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每年的支出先由德联邦文化和媒体部提出方案,提交预算委员会审定后上报国会审批。预算以外的资金是无法开支的。
2.艺术专业人员承担评奖业务,评选过程严密、严格
以毕希纳奖为例,评委来自德国语言文学协会,该协会成员来自30多个不同国家,包括作家、诗人、评论家、语言学家、翻译家甚至科学家。评委会由德国语言文学协会主席团和6名被推选出的专家共同组成。主席团由协会全体成员推选产生,包括1名主席和3名副主席。除上述10名评委委员外,评委会还有3名各来自达姆施塔特市、黑森州和联邦政府的代表(因为毕希纳奖受到这三方的资助),但这3名代表没有提名获奖作家的权力。在评选过程中,首先由评委会的10名委员进行匿名推荐,每人都可以推荐2至3位作家。随后,评委会成员对这些作家的作品进行审读,通过第1次会议选出一份候选人名单,再通过第2次会议共同确定出一个小范围名单。而后,评委会再次对进入小名单的作家加以认真研究,对其作品进行仔细阅读。经过3次甚至4次评审会议,每次会议可能持续整整一天,等到获得提名的作家只剩下几位时,评委会将进行一次最终投票,获得多数票的作家就成为胜出者。主席团主席拥有双重投票权,当评选遇到难以抉择(例如两位作家完全并驾齐驱)的情况,主席有权用他手中的最后一票来决定毕希纳奖的得主。[14]
毕希纳奖每届仅评出1位获奖作家,毕希纳奖不能颁发给已经逝世的作家,也不能由2人分享。在评审过程中,毕希纳奖的每位评委都必须诚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评论作品的文学性、美学价值、文化定位、与社会文化的相关性等问题时,独自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而不仅仅是依靠他人和权威。奖项对所有人都是平等、开放、透明的。评委委员可以互相顶撞,充分表达个人观点。无论获奖者是谁,从来不会出现评选决定让所有评论家一致赞同的情况。[15]
德国电影奖针对故事片、纪录片和儿童片3个单元设有3个预评委会。故事片预评委会有18名评委,其中16名是电影协会各方面专家,2名来自联邦议会。纪录片预评委会有9名评委,3名是电影协会纪录片方面专家,4名是其他方面专家,1名来自联邦议院,1名不是电影协会成员但也是业内专家。儿童片预评委会有8名评委,1名来自联邦议会,其余7名是电影协会各个方面专家。各个预评委会评委在电影院共同观看参选影片,儿童片还邀请各个年龄阶段的儿童一同观看,每位评委也会收到参选影片的DVD,以便评选。各个预评委会选出的影片不超过参选影片的40%,故事片预评委会每位评委还负责为每个专项奖选出1部影片。接下来,电影协会各领域的成员对各领域的奖项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提名影片。最后,电影协会全体成员对提名的影片进行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公证处将结果一直保存到颁奖日。[16]
柏林国际电影节从经营至今没有受到过重大的质疑与颠覆,这个品牌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其公正性,这使得它的评奖本身成为了一种号召,号召那些想得到这个奖项的人带着他们的电影来到柏林,造就了电影节的辉煌。曾经担任柏林国际电影节中国选片人的余玉熙说:“柏林国际电影节之所以成为权威, 它的公平公正是它经久不衰的生命动力,它有着严密的评审制度规范,包括主席都没有特权。有了诚信的品牌,电影节才能产生巨大的产业效应。”[17]
三、德国文艺评奖活动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分析德国文艺评奖活动的价值取向、深层次的评判标准问题,需立足于具体奖项所处的特殊的历史境遇和时代背景,以及德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笔者认为,德国文艺评奖活动主要体现以下价值取向:
1.政治价值取向
早在启蒙运动时期的德国,演出的剧院就被当作公共机构,莱辛、席勒以及之后的戏剧家都主张戏剧在精神上应具有教化功能,是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德国文艺评奖活动表现出鲜明的教化功能、政治价值取向。
这些文化活动反映了特殊历史语境中的政治文化诉求与表达。比如,德国电影奖和柏林国际电影节在设立初期就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那时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阵营的“冷战”刚刚打响,在美英法三国盟军撤出柏林的同时,柏林国际电影节拉开帷幕,当时的名字是“西柏林国际电影节”,其目的就是为了树立西柏林“世界自由窗口”的形象而向前苏联控制的东柏林进行文化“宣战”。后来,政治气候不断变化,西德和东德的关系由紧张趋向缓和乃至统一,柏林国际电影节亦发生变化、重新定位为国际电影生产的一面镜子。东、西柏林的长期分离以及柏林的双重政治生涯,使电影节在东西方之间的融合与调停中扮演了更重要的文化和政治角色。这种政治宿命一直延续到现在。[18]而从现实的角度考虑,当前的德国文艺评奖活动也有一个很明确的目的,就是致力于提升德意志民族的文化软实力、向世界塑造和展示现代德国的国家形象,同时也输出德国的文化和价值观。德国始终在道德忏悔与文化反思中面对第三帝国这个无法逾越的历史他者,[19]所以历届政府都在积极借助发展文化艺术使德意志民族重新变成“诗人与思想者”的民族,重新提升被战争罪孽玷污的国家形象,塑造一个更加开放民主的新德国形象。
2.学术价值取向
众所周知,德国是一个出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的国度,德意志民族历来重思辨、讲理性,德国文化艺术界总是能够从学术界教育界吸取思想的营养,注重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让现实的创作活动显现出纯粹、抽象而富有哲思的光芒。
德国举办的文艺评奖活动亦不例外,处处可见学术思辨的理念和学术思想探究的影子。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言,“我们在柏林戏剧节上观看了近30场不同风格、样式的高品质演出。发现德语戏剧并不注重演出外部包装的繁华和所谓商业性的娱乐价值,注重的是戏剧的文化反省,对人的内在的精神生活极其深刻而真切地挖掘与表现。一句话,德语戏剧崇尚的是文化的理性价值以及对社会洞察、反思与批判的意识。”这是德国200多年的历史和传统,德国人已经把戏剧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戏剧体现了一种中心性的文化价值。[20]
在德国现代文化哲学界,法兰克福学派关于大众文化的争论影响较为深远,并且也能在德国文艺评奖活动中找到其争论背后的影响。比如,旨在追求文艺崇高的毕希纳奖承袭了霍克海默、阿多诺等人所认为审美救赎的文艺观,以恪守经典、推崇精品的姿态高扬精英意识和精英文化。德国学术界教育界的学术思想理念,潜移默化地影响、渗透到德国文艺评奖活动中了,而这些文艺评奖活动又搭建起文化艺术交流的平台,在活动中设置的诸如戏剧论坛、作品研讨、影片观摩、媒体采访、观众互动等等项目,又能够让德国的文艺思想争鸣与理论研究介入文艺创作的现场,从而活跃艺术创作生产的氛围,引领消费大众的审美趣味和价值判断。自然,德国政府在制定本国的文化艺术施政策略以及支持举办文艺活动时,也总会顾及学术界教育界的思想讨论和争鸣,以实现国家对文化艺术发展动向的引领和话语权的控制。
3.审美价值取向
任何一种文艺评奖活动,都是现代社会对人类独特的精神劳动及其创造性成果的认可和尊重形式。它不同于科技奖、经济奖、体育奖等评奖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关注和挖掘文艺作品精神层面上的审美价值、审美属性。这种审美价值、审美属性,能够切近人的精神诉求和情感需要,通过陶冶人的情操、熔铸人的心灵、塑造人的情感、愉悦人的身心而发挥其他东西无法替代的社会功能和美育作用。文艺评奖活动一旦失去审美价值取向,就不能称之为文艺的评奖。
德国在历史上被称作“诗人与思想家的国家”,即是说,德国人不仅重思想而且还看重艺术,依然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美,其文艺创作并非全是“席勒式”的作品。德国的文艺评奖活动中,十分讲究文艺作品的审美属性的,有时候还非常挑剔。如前面所述,将“奖”颁发给作家个人的毕希纳奖,与其说是表彰作家本人倒不如说是表彰作家的作品。它的标准近乎“偏见”:获奖者的作品,不论何种体裁,必须是非常优秀的文学作品,作品语言必须富有艺术的表现力,作品必须展示出很高的美学价值。又比如,德国电影奖以注重电影美学著称,2015年第65届德国电影奖推出的影片《维多利亚》,一举揽得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最佳摄影和最佳电影配乐等众多奖项。这部影片像《罗拉快跑》一样结构紧凑,且更注重线性叙事,少了刻意的安排。影片人物性格的塑造以及情节结构的合理安排已经不再重要,人物和情节服务于形式,体现出内容服务于形式的电影艺术,形式上的艺术完美成就了电影本身。
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看,对于读者或观众而言,艺术的接受不是被动的消费,而是显示赞同与拒绝的审美活动。德国文艺评奖推出的那些文艺作品以及举办的评奖艺术节,最终都要由读者、观众、社会去接受、消费、参与、评判,评奖活动不仅要向受众展示文艺之美,而且让受众体验、享受文艺之美,以及参与重新创造文艺之美。
柏林戏剧节在德国深受欢迎。每年5月,整个柏林谈论最多的一个与文化有关的话题就是戏剧节,人们见面时总免不了会相互询问:“去柏林戏剧节了吗?”“看了几场戏?”“觉得怎么样?”那情形如同30多年前中国人见面都问“吃了吗”一样。 用咱们相声里常用的话调侃就是,这时候,你要不了解一下戏剧节的内容、不看几场戏,你都不好意思见人。[21]——这不仅说明德国人喜欢戏剧,戏剧已成为德国人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同时也说明柏林戏剧节的魅力。
4.市场价值取向
就艺术规律而言,文艺活动离不开完整而成熟的社会循环,文艺作品被推广、被传播、被弘扬要经过印刷、出版,通过博物馆、展览馆、影剧院、电台电视台等来完成。文艺评奖本身多数不会产生什么经济效益,奖项设置、奖金颁发全部由政府或组织者承担,关键是评奖评出的文艺作品、评奖或颁奖期间举办的艺术节等系列评奖活动,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取向。
从2002年开始由柏林联邦文化活动有限公司承办的柏林国际电影节,就具有鲜明的商业性质和浓郁的市场化氛围。比如,2012年的柏林国际电影节,有来自87个国家的专家、电影演员参加。一周时间内在403个专场放映了1090场电影,观众达8000人次。电影节总收入1.22亿欧元,其中票价收入220万欧元,书刊商品收入50万欧元;增加了370个工作岗位,拉动了70%的服务业,拉动经济增长30%;政府税收1700万欧元,比政府投资的630万欧元,增加了一倍。[22]
柏林国际电影节还是电影版权交易的重要平台。电影节期间举办的名为“欧洲电影市场”的电影博览会,已成为国际影坛最重要的商业活动之一。2013年有来自80个国家6000余名片商在柏林电影节电影市场上进行版权交易,可供交易的影片有400多部。[23]
本文只是对德国文艺评奖活动做了初步的分析和研究。笔者认为,按照洋为中用的思路,通过对德国文艺评奖活动的及时跟踪,积极捕捉德国的文艺创作动向及文艺主流思潮,有利于我们树立“对于自己文化的自觉”[24],为我国具有公信力、权威性、影响力的文艺评奖活动“走出去”、实现中国文艺在国际大舞台上的“中国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和学术支持。
*本文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艺评论基地”立项项目《国外文艺评价机制调查研究》(CLACA-2015-011)课题组成果。
陈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杨静媛)
[1] 冯晓春、张帆:《从毕希纳文学奖管窥德语文坛的创作动向》,《外国文学动态》2012年第1期,第4-5页。
[2] 谭渊:《文学奖的使命与召唤——访德国毕希纳文学奖评委会主席海因里希戴特宁》,《外国文学动态》2015年第2期,第93页。
[3] 德国电影奖之所以又称为罗拉奖,是因为纪念德国著名演员玛琳·黛德丽在电影《蓝天使》中扮演的角色罗拉、德国天才导演赖纳·维尔纳·法斯宾德的影片《罗拉》以及汤姆·提克威执导的获得巨大成功的电影《罗拉快跑》。其奖杯是一个被胶卷包裹的优雅女性或者可以说是充满灵感的缪斯女神。
[4] 参见http://www.deutsche-filmakademie.de/deutscher-
filmpreis/auswahlverfahren/ablauf.html
[5] 参见Jan Küveler: So hart und echt rockt das dunkle Berlin. In: http://www.welt.de/kultur/kino/article137223035/So-hart-und-echt-rockt-das-dunkle-Berlin.html vom 7. 2. 2015
[6] 参见http://www.berlinale.de/de/das_festival/preise_und_juries/_bersicht_auszeichnungen/auszeichnungen_uebersicht_neu.html.
[7] 参见http://www.berlinale.de/de/das_festival/sektionen_sonderveranstaltungen/ueberblick/
[8] 陈平:《柏林戏剧节:借这面镜子观照自己》,《北京青年报》,2014年6月6日。
[9] 参见http://www.berlinerfestspiele.de/de/aktuell/festivals/
theatertreffen/archiv_tt/archiv_tt15/tt15_archivintro/
tt15_archivintro_1.php.
[10] 参见http://www.buehnenverein.de/de/netzwerke-und-projekte/der-faust.html.
[11] 叶隽:《文化中介机构和德国对外文化政策》,《德国研究》,2000年第4期,第36页。
[12] 郭元奇:博士论文《德国对外文化政策研究》,山东大学,2012年9月1日,第96页。
[13] 卢昂:《德国当代戏剧生态的启示》,《中国戏剧》2012年第6期,第45-46页。
[14] 谭渊:《文学奖的使命与召唤——访德国毕希纳文学奖评委会主席海因里希戴特宁》,载《外国文学动态》2015年第2期,第93页。
[15] 参见宋佩芬:《毕希纳奖主席:我也读毛主席的诗》,载《腾讯文化》电子版,2015年10月31日。
[16] 参见http://www.deutscher-filmpreis.de/ueber-den-
deutschen-filmpreis/.
[17] 李曼曼:《柏林国际电影节:品牌的力量》,《中国电影报》,2005年2月24日第029版。
[18] 柴野:《柏林电影节在政治与商业间纠结》,《光明日报》,2013年2月6日。
[19] 曹卫东:《哈贝马斯的纸片》,《读书》2007年第2期,第98页。
[20] 卢昂:《德国当代戏剧生态的启示》,《中国戏剧》2012年第6期,第46页。
[21] 陈平:《柏林戏剧节:借这面镜子观照自己》,《北京青年报》电子版,2014年6月6日第B10版。
[22] 安战国:《对德国文化政策与管理的认识与启示》,《当代兵团》2013年第5期,第40页。
[23] 柴野:《柏林电影节在政治与商业间纠结》,《光明日报》2013年2月6日第008版。
[24] 乐黛云:《文化自觉与文明冲突》,《文史哲》2003年第3期,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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