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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伦理”是美国生态文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在其纪实性散文作品《沙乡年鉴》里提出来的,他以一个生态学家的学识,讲述了土地金字塔、食物链等原理,提出了旨在提倡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伦理观念,说明人类只是由土壤、河流、植物和动物所组成的整个社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愈演愈烈的生态危机,催生了生态文学以及几乎波及整个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生态思潮——奥尔多·利奥波德是这个生态思潮的引发者之一。
奥尔多·利奥波德《沙乡年鉴》
此后生态思潮影响到文学艺术,并得到热烈的回响,从欧美渐次波及到我国的文学艺术创作,早先就有徐刚等作家致力于生态文学——毫不奇怪,我国走向现代工业化道路上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护生态——具体地说,就是在文学艺术创作中体现“土地伦理”的观念。作家简默的散文集《活在尘世中》,是当前不可多得的体现出生态文学“土地伦理”价值的作品。
简默《活在尘世中》
关于“土地伦理”方面的创作,目前在我国散文界还是不多见的。这是因为,对于生态和生态文学,创作者不仅需要有一个逐渐明晰和深化的认识过程,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认识,而这种认识尚未达到群体共识的地步。尽管国内一些生态文学包括土地伦理的研究者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大多是以梳理和介绍欧美生态文学以及土地伦理的历史脉络和发展境况,还没有建构起具有我国特色的生态文学以及土地伦理的理论与实践。鲁枢元先生的《陶渊明的幽灵》,深刻地阐述了陶渊明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思想,提出了人类的“元问题”——人与自然。他认为陶渊明是一位面对人类“元问题”的先知先觉者——在某种意义上,自然与生态虽然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有时候却可以视为具有相同的属性,只是在表述上采用不同的名称而已。由此,鲁枢元认为陶渊明是自然的魂魄,质性自然,并且在自然中诗意地栖居。
海德格尔从解读荷尔德林的诗歌表达自己对艺术的思考。他也许早就预见到人类只有如荷尔德林诗句“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那样,才能更好地生存与发展,这是对人类与大地(自然或者生态)关系最为朴素的判断。工业文明时代,人类的生产能力得到了空前提高,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丰富,然而到了20世纪下半叶,就在工业文明高歌猛进的时刻,却听到了“人”并不“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的警钟——环境污染开始成为西方工业化国家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人类环境危机出现。这种危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反而愈来愈严重,引发了第二次人类环境危机,资源短缺,物种锐减,森林消失,沙漠化与荒漠化等全球环境问题日益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还能成为现实么?
生态危机是工业文明的必然产物,工业文明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机制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耗费。应该说,环境问题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文明的发展方向问题。因此,人类要走出环境危机,就必须彻底解决环境问题,提倡生态文明和生态伦理——关注生态日益成为人类的共识,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确立自然作为人类伦理关怀的对象,使关怀自然成为人类的一项伦理义务。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漫步遐想录》展现出自然-大地充满生机的景象,“植物界是大自然赐给人类和动物的食物仓库”,“当我跟天地万物融为一体,当我跟整个自然打成一片时,我感到心醉神迷,欣喜若狂,非语言所能形容”。美国生态作家梭罗放弃了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独身走到大自然中去,写出了生态文学巨著《瓦尔登湖》,成为生态文学的典范之作。他认为,亲近自然是人类精神健康的构成因素,只有在自然中人的灵性才能得到更新与提高。先于梭罗的美国哲学家、作家爱默生的《论自然》,洋溢着赞美大自然的热情,他是梭罗坚定的支持者。此外,还有惠特曼等诗人,也认为自然是人类的母亲,文明要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必须与自然保持平衡。
卢梭《瓦尔登湖》
这些具有生态文学色彩的作品,是对工业文明进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初始的艺术回应。而在《沙乡年鉴》里奥尔多·利奥波德提出的“土地伦理”观点,则是对以往尚未明晰的生态意识的理论升华和总结,生态意识从此进入思想领域。二十世纪美国环境思想史学者罗德里克·弗雷泽·纳什的系列专著,诸如《荒野与美国思想》《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则已经从单纯的文学叙述生态问题上升到学科的理论问题——作家和艺术家的心灵是敏感而超前的。我国敦煌石窟的文献里,也早就有大量关于古代环保意识的记载,其数量甚多的石窟山水画反映出古代敦煌人对大自然环境的理想追求。
简默专注于生态文学,在他的笔下,卑微小生物的生命史堪为漫长的演义,它们的生命照样壮丽而华彩,它们有它们的世界和生存法则,它们的生命过程有自己的价值。美国学者汤姆·雷根《动物权利研究》中指出,“今天的我认为显然正确的是:你无法因为他人受益而为践踏动物权利辩护”——那么,动物的“权利”究竟是什么呢?他认为,“动物权利”不只是一个哲学概念,它属于萌芽之中的社会正义运动——在这里,他把“动物的权利”提升到“社会正义”的高度来认识。世界上所有生物的生命都应该是平等并被予以尊重的。我国古典哲学里一个核心概念是“天人合一”,“天”也指“自然”,包括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人应该与它们和谐相处。
在《向一群燕子忏悔》里,简默叙写了他“犯”下的对燕子“更为残忍的事情”:他14岁那年,用竹竿把阳台的几只嗷嗷待哺的“雏燕”横扫到楼下的草地上——生命终止在这突兀而来的“横祸”之中。这件事一直让简默内心不安,后来他反省道:“它体现了我少年的‘恶’或者‘人性的恶’”——这种“恶”使得他“心灵深处一直漂浮着一种血腥”,“我怕听到燕子温情的呢喃”。忏悔是一种精神的觉悟,表示着向“恶”告别的勇气。英国哲学家边沁在论述到动物时曾说,“为什么我们该去折磨它们,有什么理由吗?我没有找到任何理由。”按照康德的意见,人对动物的责任实际上就是为了人,他在《伦理学演讲录》里指出,我们“有对动物的责任,因为这样我们能够培养对于人类的相应的责任”,这句话揭示出人类与动物之间关系的实质。
人类应该珍惜和尊重世界上的一切动物,我在简默的散文集《活在尘世中》里深切地感受到这一点。他的《河上漂下一群羊》《灰鹅进城》等散文,字里行间都映射出这样的思想,尽管这种思想还是朦胧不清晰的,但总算认识到了这一层。当然,对植物的珍惜和尊重应是同样的。对待大自然的态度,仍然能够检验人们对生态的认识是否达到了应该达到的高度,梭罗就是榜样,他在《瓦尔登湖》里充满热情地以旷达胸怀理解大自然并写出如此优美的文字,表现出人类渴望与大自然和谐一体的理念,至今仍然富有积极的意义。爱默生强调:“大自然是人类心灵的对应物,它从各个方面印证心灵问题……自然之美正是人类心灵之美。自然的法则也就是人类心灵的法则。”这样的信条,其实是对梭罗《瓦尔登湖》的理论概括和说明。在简默看来,他的《三棵树》《一棵桑树的生长史》《一棵树的私语》等篇什,也表达出自己对植物乃至大自然的热爱与珍重。
学者程虹在《宁静无价》里剖析了奥尔多·利奥波德提出来的“土地伦理”观点,认为“土地伦理”的行为标准是“任何有利于保护生物社区的完整、稳定和美丽的行为都是对的,反之则是错的。”——以此来衡量简默的《活在尘世中》,我觉得至少他具有先进的理性的生态观念,并一直向着这个方向努力。
程虹《宁静无价》
坚持“土地伦理”写作,有几种美学要求:从艺术形式上看,属于非小说的散文文学,要求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的身体和精神体验;从文体上看,主要以散文、日记等形式出现;从内容上看,主要思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从表达方式上看,主要以第一人称“我”为描写的视角。这几种艺术归纳说明了秉持“土地伦理”观念的写作者所追求的美学风格,同时也是衡量其作品是否属于“土地伦理”文学的美学标准。以这个美学标准,《活在尘世中》恰恰属于尝试“土地伦理”的写作,简默的这几十篇散文,绝大多数都是以第一人称“我”来结构和展开叙写的,叙写的事件也是真实的,表达了人与动物、人与植物以及人与大自然和谐的关系。别的不说,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叙写这一主题,需要有坦诚自我“灵魂”和敢于直面世界的勇气,作家托卡尔丘克曾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演讲里谈到这个艺术视角,“我说的‘第一人称’,指的是一种叙事方式,创作者或多或少地只写自己,将故事置于一个以‘我’为中心的狭小范围之中”——也正是这个以“我”为中心的狭小范围,才能更好地表现“土地伦理”的深刻主题。
上文曾提到,生态和生态文学不仅要求作者有直观的关于自然或者土地的认识,还需要相关的理论和思想资源的武装,否则作品就难以让人们对生态或者土地有深刻的理解,不能揭示出其中所蕴含的人类“诗意地栖居在大地”的哲学意味。换句话说,无论怎样,如果梭罗和奥尔多·利奥波德没有对自然-大地有理性的思考和独特的生存体悟,是决然不能写出《瓦尔登湖》和《沙乡年鉴》这类首先是生态学专著其次才是文学作品的著作的。要从事这方面的写作,需要有深厚的生态哲学思想和大量的对自然-土地上生物的深刻观察和记录,这样才可能写出比较“像样”的作品。目前的关于生态的一些文学作品,只是平铺直叙了作者对生态或者说自然-土地上的一些生活的“碎片”写作而已,还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学标准——按照“土地伦理”写作的要求,这是需要长期的生活观察和高度的理性认识的。生态和生态文学乃至提倡“土地伦理”的作品,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处在由于工业化进程导致的环境日益恶化进而影响整个人类美好生存的现实状况的我们,要通过文学艺术来“怀旧”、“追忆”和描写自然-土地上仅留的美好事物。
黄劼《“一带一路”》(来源:影像中国)
不得不再次提及海德格尔的哲学视野,他之所以欣赏和解析荷尔德林的诗歌,并对“人,诗意地栖息在大地上”专门予以论述,是因为他看到了自然-土地上的“诗意”在逐渐消失……“土地伦理”写作正是恢复大地“诗意”的文学努力。
(作者:柏峰,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陕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正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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