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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前身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1996)09号文批准,在中外合资“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改组基础上,由江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巍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世纪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冶金供销公司作为发起人,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股份”)。1996年12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新华股份向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名称由“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89亿股,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持有44.81%股权。2022年11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控股股东新钢集团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联合重组;12月23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中国宝武正式成为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