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2

湖南科伦被评为2012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日前,湖南科伦被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2012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这是继公司年在初取得国家工商总局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以来,在合同信用管理领域取得的又一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湖南科伦始终恪守诚信兴企的理念,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湖南科伦坚持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合同履约率达100%。
    此次“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取得,为公司在市场投标竞争中提供良好的信誉支持,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誉和竞争力。


 
 湖南科伦办公室供稿